主权项 |
1.一种组合式协力车结构,包含:一第一车体,系具有一车架,该车架的前端设有一把手与一轮子,该车架的后端设有一组后叉杆组,且在该前端与该后端之间设有一立杆,并在该立杆上配设有一坐垫;一第二车体,系具有一车架,该车架的前端配设有一把手,且在该车架的后端配设有一轮子,以及在车架的底部设有一连杆,用以组设在该第一车体之后叉杆组中,此外在该车架的前端与该后端之间设有一立杆,并在该立杆上配设有一坐垫;一第一传动组,系由一带动齿盘、一踏板、一链条及一传动齿盘所构成,其中该带动齿盘与该踏板组合在一起,并组设在该第一车体之车架上,且该传动齿盘组设在该第一车体之后叉杆组上,而该链条绕置在该带动齿盘与该传动齿盘上;一第二传动组,系由一带动齿盘、一踏板、一链条及一传动齿盘所构成,其中该带动齿盘与该踏板组合在一起,并组设在该第二车体之车架上,且该传动齿盘组设在该第二车体的后端,而该链条绕置在该带动齿盘与该传动齿盘上;一连动链条,系用以绕置在该第一传动组之传动齿盘与该第二传动组的带动齿盘上;以及一衔接杆,系倾斜地组接在该第一车体之立杆上方与该第二车体的下方,用以衔接组合该第一车体与该第二车体。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组合式协力车结构,其中该第一车体之后叉杆组上系可配设一轮胎,且该第一车体不与该第二车体组接,以构成单车形态。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组合式协力车结构,其中该衔接杆系为该第二车体的一部分。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组合式协力车结构,其中该第一车体上的传动齿盘至少具有二片齿轮。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组合式协力车结构,其中该第二车体所设之连杆系配设有一辅助轮。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之分解图。第二图:系本创作之组合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之组合平面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局部结构分解图。第五图:系本创作第一车体组成单车之组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