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聚乙烯醇系膜,是由聚合度为1500~5000、乙烯单元的含量为1~4mol%、1,2-乙二醇键结量为1.4 mol%以下的变性聚乙烯醇经制膜所得者,且其YI値为20以下。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乙烯醇系膜,其中,变性聚乙烯醇的皂化度为99.0mol%以上。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乙烯醇系膜,其中,变性聚乙烯醇系藉由使乙烯-乙烯酯系聚合物经皂化所得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乙烯醇系膜,其中,变性聚乙烯醇是乙烯-乙烯酯系聚合物经皂化后,在10%以下的氧浓度环境气氛下进行乾燥处理所得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乙烯醇系膜,其中,膜的厚度是10~100m。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乙烯醇系膜,其中,含有作为可塑剂的多元醇。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乙烯醇系膜,其中,含有阴离子性界面活性剂和/或非离子性界面活性剂。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聚乙烯醇系膜,其中,相对100重量份变性聚乙烯醇,含有0.01~1重量份的阴离子性界面活性剂和/或非离子性界面活性剂。9.一种偏光膜,系藉由将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乙烯醇系膜进行染色、拉伸倍率为4~8之单轴拉伸以及固定处理后,进行乾燥处理所制作者。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偏光膜,其中,Lab显色系之b値在3以下。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偏光膜,其中,在120℃进行100小时的耐久性试验后的b値为8以下。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偏光膜,系用来在其一面或两面贴合保护膜以制作偏光板。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偏光膜,其中,前述偏光膜系用于液晶显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