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至少包含:一前半部;一旋转轴,耦合于该前半部;以及一后半部,耦合于该旋转轴,该后半部更包含一英文键盘,经由旋转该旋转轴,使该后半部与该前半部平行转动,以露出该英文键盘。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其中上述之前半部更包含一显示萤幕与一数字键盘。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其中上述之前半部更包含一天线与一电池。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其中上述之前半部更包含一记忆卡插槽。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其中上述之后半部更包含一影像感测器。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其中上述之影像感测器系为一CCD影像感测器或一CMOS影像感测器。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其中上述之英文键盘更包含一左侧键盘与一右侧键盘。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其中上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更包含一推出机构以将该英文键盘向外推出。9.一种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至少包含:一前半部,其中该前半部更包含一显示萤幕与一数字键盘;一旋转轴,耦合于一前半部中心位置;以及一后半部,该后半部的一后半部中心位置亦耦合于该旋转轴,该后半部更包含一英文键盘,经由旋转该旋转轴,使该后半部与该前半部平行转动,以露出该英文键盘。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其中上述之前半部更包含一天线与一电池。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其中上述之前半部更包含一记忆卡插槽。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其中上述之后半部更包含一影像感测器。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其中上述之影像感测器系为一CCD影像感测器或一CMOS影像感测器。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其中上述之英文键盘更包含一左侧键盘与一右侧键盘。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其中上述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更包含一推出机构以将该英文键盘向外推出。16.一种全功能键盘,系使用于一手机上,以进行英文字母的输入,该全功能键盘至少包含:一英文键盘,耦合于该手机之一后半部,并利用一转轴与该手机之一前半部耦合;以及一推出装置,当旋转该手机之该后半部时,该推出装置将该英文键盘向该手机的两侧推出。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全功能键盘,其中上述之英文键盘更包含一左侧键盘与一右侧键盘。图式简单说明:第1A图为本创作之具有全功能键盘之手机之一较佳实施例的正视示意图;第1B图为第1A图之较佳实施例之后视示意图;第1C图为第1A图之较佳实施例之侧视示意图;第2A图第1A图之较佳实施例之全功能键盘旋转后之示意图;第2B图第1A图之较佳实施例之全功能键盘旋转后并完全开启状态下之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