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灭烟消净化器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70493 申请公布日期 1985.09.16
申请号 TW074200463 申请日期 1985.01.19
申请人 匡民企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分类号 B01D53/34 主分类号 B01D53/3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郑再钦 台北巿民生东路三段二十一号十楼
主权项 1.一种灭烟消音装置,其特征在于:是种净化装置,主要为一设有数个隔间之箱体,其中用以间隔箱体之数个隔板,皆具有一端设有滤网而与另侧隔间呈导通之导管,当废气一进入箱体,其高热可使箱体底部的水气化,蒸气乃得以废气尘混合,俟其通过导管之滤网时,尘粒便连同水滴被漏网拦住,是故每经过一个隔间,蒸气中之尘粒(废气)含量便渐少,且其温度亦渐低,所以至排出口处,其排出之气体中,仅含极少数之徵尘,而且排气所产生之音爆,可经过数个间隔板以及箱体中液态、气态水之吸音作用,而使音量减至最小,此外,箱体并可经一方源而产生震动,可使水溢起,不断冲洗滤网,故不虞滤网遭堵塞者。2.如第1.项所述之灭烟消音器,其每一间隔阪上具有一通水孔,并各向一侧形成下弯之直角导管,一滤网乃接于导管底端之一板,而形成一整体之滤烟装置者。3.如第1.2.项所述之灭烟消音器,于箱体之前后端面上分别有一进气口与排气口,且其与上述诸间隔板上之通孔乃形成错开相对者。4.如第1.2.3.项所述之灭烟消音器。箱体之顶面及一侧底面,乃分别有一进水口,与排水口者。5.如第1.2.3.4.项所述之灭烟消音器,箱体之一侧有一依照连通管理使用之透明之本位表者。
地址 台北巿敦化南路五二二号八楼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