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帽子(39)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帽子(39)。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佩戴。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整体形状与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本外观设计产品仰视图无任何设计要点,故省略仰视图。6.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申请公布号 CN303917259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23
申请号 CN201630222731.0 申请日期 2016.06.04
申请人 南通玛雅服饰有限公司 发明人 范存睿
分类号 02-03(10) 主分类号 02-03(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226500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磨头镇塘湾村27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