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附有警示功能之第三刹车灯结构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79617 申请公布日期 1986.08.01
申请号 TW074209499 申请日期 1986.02.20
申请人 笙福企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分类号 B60Q1/44 主分类号 B60Q1/4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邹明钟 台北巿重庆南路一段一二一号七楼之一
主权项 一种附有警示功能之第三刹车灯结构,系包括:一壳体,其前端设成三边框及一框孔,其后端设有一检视孔,且其内活动固定一警示框,可由调整钮调整其角度,该密示框之前端设有一透镜,后端本体上设有一道孔,其内设有一灯泡者;一控制电路,其控制电晶体之基极系串联电阻器R2,光敏电阻器接地,且串联电阻器R1至射极,而控制电晶体与驱动电晶体之射极一并连接至正电端,另,控制电晶体之集极系与放大电晶体A之基极连接,而放大电晶体A之集、射极各与放大电晶体B之集、基极连接,该放大电晶体B之集、射极系各与驱动电晶体之基、集极连接,且由驱动电晶体之集极串联一灯泡接地,且反向串联一二极体至测试灯泡开关之一端者;将壳体贴附于车体后窗玻璃内面上,使后方来车与我车间距超过预定値时,灯泡立即发光,而自行减速,保持安全距离,为其特征者。
地址 台北巿通化街一九巷二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