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电缆组件包含核心,许多束围绕前述核心之电气导体,一股在每一束中至少缠绕一条导体之介电材料,和围绕前述各束电气导体之绝缘装置。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件中,前述核心为长条棒状固态介电材料,且依前述电缆组件之全部长度延伸。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组件中,前述核心用聚丙烯制造。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件中,前述各束电气导体缠绕前述核心。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组件中,前述股和束以相同方向缠绕。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件中,每束电气导体包含直径甚大之中心导体和许多直径甚小且缠绕前述中心导体之线股。7.依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组件中,前述介电材料股缠绕前述中心导体。8.依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组件中,前述股,束和线股都以相同方向缠绕。9.电缆组件包含一对适于分别载送电源和负载间之正和负讯号之电缆,其中每一电缆包含核心,许多束围绕前述核心之电气导体,一股在每一束中至少缠绕一导体之介电材料,和围绕前述各束电气导体之绝缘装置。10.依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组件中,前述核心为长条棒状固态介电材料,且依前述电缆全部长度延伸。11.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组件中,前述核心用聚丙烯制造。1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组件中,前述各束电气导体缠绕前述核心。13.依申请专利范圈第12.项之组件中,前述股和束以相同方向缠绕。1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组件中,每束电气导体包含直径甚大之中心导体和许多直径甚小且缠绕前述中心导体之线股。1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组件中,前述介电材料股缠绕前述中心导体。1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组件中,前述股、束和线股以相同方向缠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