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双相吸附及处理方法以供从甘油酯油中去除杂质,该方法包括:(a)选择其中包括有选自胶质,皂及磷脂质之杂质同时也包括色素之甘油酯油;(b)使得该油与足量不定形氧化矽吸附剂接触而将杂质含量降至对步骤(c)填充床之运作不具有抑制力之水准及,(c)将该油通过色素去除剂填充床,填充床内之该剂数量至少占吸附剂处理法中所用之该剂总量之约50%。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杂质若存在时其含量系降至约至少2.0每百万份之份数(ppm)胶质约10.0ppm皂及约2.0ppm磷。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甘油酯油为化学精炼油且包括至少50ppm皂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该化学精炼甘油酯油包括至少300ppm皂。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其中可将甘油酯油之皂含量降至大体为0ppm。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甘油酯油包括磷酯质且该方法可将甘油酯油之磷含量降至大体为0。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甘油酯油包括叶缘素A及该方法可将甘油酯油之叶绿素A含量降至低于约0.2ppm。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中可将叶绿素含量降至低于约0.05ppm。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不定形氧化矽系选自氧化矽胶体,沈淀氧化矽,渗析氧化矽及烟燻氧化矽中之任一者。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其中该氧化矽胶体为水溶胶。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其中该氧化矽为经遇有机酸处理之不定形氧化矽。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步骤(b)中之不定形氧化矽负载至少约为0.01重量%(乾燥基准)。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油系于步骤(c)之前与不定形氧化矽分离者。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填充床由事先被覆以色素去除剂之过滤器所组成。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填充床包括至少占所用色素去除剂总量之约75%。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填充床包括所用色素去除剂之至少90%。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填充床包括所用色素去除剂之总量。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不定形氧化矽吸附剂及色素去除剂系大体完全未相混合者。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使用约0.3至约6.0磅色素去除剂/平方尺过滤器。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方法,其中使用约1.0至约4.0磅色素去除剂/平方尺过滤器。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色素减少剂为天然或合成氧化矽一氧化铝物料,活性碳或酸度因数至少约为2.010-8及pH约3.0或以下之经过酸处理之不定形氧化矽。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方法,其中该色素去除剂系与过滤助剂混合者。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方法,其中该天然氧化矽一氧化铝组成物为经过酸活化或未经过酸活化之漂白土或陶土。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其中该漂白土或陶土为次或一金属一皂土或富勒氏土。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方法,其中该合成氧化矽一氧化铝物料为不定形氧化矽、氧化铝粉未。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方法,其中该氧化矽一氧化铝物料为结晶氧化矽一氧化铝。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方法,其中该结晶氧化矽一氧化铝为沸石。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方法,其中该经过酸处理之不定形氧化矽己经使用无机酸,强有机酸或酸盐处理者。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方法,其中该无机酸为硫酸,磷酯或盐酸。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甘油酯油之温度至少约为70℃。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方法,其中该油温至少约为90℃。32.一种提高色素去除剂从甘油酯油中去除叶绿素之能力之方法,该方法包括将色素去除剂放置于填充床内且使得该填充床与事先使用不定形氧化矽吸附剂处理来降低皂或磷脂质或二者之含量至对填充床之运作不会抑制之水准的甘油酯油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