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分离充电式纹眉机构造(第一案)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可分离充电式纹眉机构造(第一案),其系将一马达设于本体之后端,马达能藉由主动齿轮带动一被动齿轮,该被动齿轮则可带动一偏心杆,偏心杆之前则枢接一往复杆,当被动齿轮转动时,偏心杆则带动往复杆,使之作前后(上、下)之往复运动;于本体的末端可外接一电池座,该电池座内具有一可充电之电池,电池之正极凸榫显露在充电座内部,而负极则藉一引导片而延伸至电池座内部侧边;当本体与电池座接合时,本体后端面之正极凸榫能与电池座之正极相互接触,而本体后端面之阴极圆弧形凸片则与电池座之引导片顶端接触;纹眉机在开关的控制下可做纹眉之工作,当电力消耗殆尽时,可藉由电池座之充电而继续使用,不虞再有式缺电及电源线的干扰。
申请公布号 TW169495 申请公布日期 1991.09.21
申请号 TW080203600 申请日期 1991.03.28
申请人 张孟正 发明人 张孟正
分类号 A45D44/22 主分类号 A45D44/2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可分离充电式纹眉机构造(第一案),其系由一本体、连接管、针头、电池座组合而成,其特征在于:本体后端具有一凸座,凸座之周边具有凸出的数个卡榫,在凸座的表面中央具有一凸榫及在凸榫之周边具一圆弧形凸出的凸片,圆弧形凸片之边缘具有一延伸片入于本体内,前述凸榫以一电源线与本体内马达之正极等片连接,而圆弧形凸片则以一电源线与电源开关连接该电源开关另以一电源线与马达负极导片连接;电池座内置有一充电电池,该电池并以一隔层加以隔住,在电池座之前具有与本体卡榫相配合之凹槽,凹槽与隔层之间形成一空间而用以包容本体之凸座与卡榫,隔层之中央凸露一充电电池之凸椎,于旁边则有一弯摺的延伸片,该延伸片是延伸入于充电电池池之底部;马达之前是一主动齿轮,该主动齿轮与一垂向被动齿轮是相互啮合,被动齿轮之轴同时枢设有一偏心杆,杆前端连接往复杆者。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分离充电式纹眉机构造 (第一案) ,于针头可为密闭式针头,其内可填置色料球,该色料球是一内部具有液体色料的软性胶囊,于胶囊表面具有放射状的细流纹线,该些细流纹线是以前端为交集点,而为其特征。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分离充电式纹眉机构造 (第一案) ,其连接管前端之螺接端的端面具有一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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