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缝纫机包括至少一个驱动马达、一缝针控制机构、一送布机构、一线环侦检装置、一电气回路包括至少一个第一高压部及至少一个第二低压部,该第一部藉连接于一电源而供电,而第二部之供电乃经由至少一个降压变压器,其初级线圈连接至电气回路的第一部,其次级线圈连接至电气回路的第二部,该第二部包括电气的、电子的及/或电磁的装置,用以操动前述的机构与装置以遂行车缝,并有至少一个机子操动器,该装置之特征在于,包括了至少两个独立的壳体,第一个容有该电气回路的第一部、变压器、至少若干属于回路第二部的部件、以及该操动器,而第二壳体容在该机的其他部件,以及用以将该第二部的部件对余者作电气的与可拆卸的连接之装置。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缝纫机,其特征复在于,该电气回路之第二部含有至少一个整流器总成,其输入端连接于该变压器之初级线圈,而其输出供应前述回路之其余部份,该整流器总成乃置于前述的第一壳体之中。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缝纫机,其特征复在于,该电气回路的第二部含有至少一个整流器总成,其输入端连接于该变压器之初级线圈,而其输出供应前述回路之其余部份,该整流器总成乃置于前述的第二壳体之中。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缝纫机,其特征复在于,在前述整流总成之下游,供应回路第二部包括至少一个缓冲蓄积器,至少一个由该整流总成所供应,用以将蓄积器加以充电之装置,以及至少一个电压调整器,只要整流总成所供电压低于一预定限界値之时,将蓄积器连接至该第二回器,以上整个装置均设置于该第一壳体之中。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缝纫机,其特征复在于,该充电装置具有一可连接于一直流供应网路之装置,该网路具有一额定电压,实质上相等于该整流总成所供输的额定电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