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球拍内灌液体构造
摘要 本创作系在于提供一种球拍内灌液体构造,其主要系为用网球拍无法达到较佳之吸震效果及较强之击球威力之缺失;职是,本创作系在球拍拍框外侧面开设有一具有适当宽度及深度之槽道,系可将一以PVC材质制成之中空管体装填在槽道中,且该中空管体内可装设液体,俾当网线穿设在拍框上之穿线孔而将中空管体紧迫地压制固定在拍框上时,当击球时,系可藉着液体而可吸收由网线传来的震动力,再者,在作球击球动作时,藉着离心力作用,系可使液体在瞬间流集至拍顶,而可提供较强威力之击球者;另外,在槽道两侧又可装设有护套,不仅可保护拍框、吸震,且在外观上极为美观者。
申请公布号 TW195813 申请公布日期 1992.12.01
申请号 TW081207015 申请日期 1992.05.29
申请人 光男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罗光男
分类号 A63B49/04 主分类号 A63B49/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958131.一种球拍内灌液体构造,其系在拍框上钻设有两道穿线孔,使得该二道穿线孔之相对称位置呈前后错开状,俾当网线穿设在该穿线孔中时,系可在该拍框外侧面形成多数斜向排列之网线,而在内侧周面则形成一倾斜网线平面者;其特征系在于:该拍框外侧边位于二道穿线孔之间系沿拍框开设有一槽道,可将一以塑胶材质制成之具有适当弹性且呈封闭状之中空管体装填在槽道内,且该中空管体内部之容纳空间中装设有液体,俾球拍在作挥拍击球时,藉中空管体内之液体可达吸震目的且具有相当之击球威力者。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球拍内灌液体构造,其中系利用网线穿设而可将二护套固定在该槽道两侧上者。
地址 台中县丰原巿东北街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