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被硷萃取之标记物
摘要 使用具有下式之标记物在液体石油产物上标的:CC式中W选自O-(C1-C3烷基)及氢,惟至少一个W系O-(C1-C3烷基),X及Y相同或相异且系选自氢,烷基,经取代之烷基,烯基,经取代之烯基,芳基,经取代之芳基,稠合芳基,经取代之稠合芳基,卤素,硝基,氰基,及烷氧基。
申请公布号 TW222296 申请公布日期 1994.04.11
申请号 TW082104361 申请日期 1993.06.01
申请人 马顿国际有限公司 发明人 迈克.海利斯
分类号 C09B29/12;C10L1/10 主分类号 C09B29/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