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家禽的处理
摘要 在屠宰前,先让家禽暴露于一种气氛中足够长的时间使其失去知觉,从而经受缺氧惊厥。然后屠宰此家禽。屠宰后,先冷却家禽,然后进行剔骨或分割。发现剔骨或分割可以在屠宰后4小时内进行,而无需传统的12小时成更多时间,而且对肉产品的质量没有不利影响。这是由于缺氧惊厥使家禽的胸肌和其它肌肉产生糖酵解的结果。
申请公布号 CN1026384C 申请公布日期 1994.11.02
申请号 CN90106078.X 申请日期 1990.12.21
申请人 英国氧气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 安东尼·R·S·奥兹利;内维尔·乔治·格雷戈里;安布尔·B·M·拉杰
分类号 A22B3/08 主分类号 A22B3/08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姜建成;汪洋
主权项 1.一种制成家禽酮体分割肉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屠宰家禽并把所得胴体分割成份或对胴体剔骨,其中先使家禽经受缺氧惊厥,然后立即屠宰,该方法的特征在于:酮体在剔骨或分割之前先进行冷却,并在屠宰后4小时内进行剔骨或分割。
地址 英国萨里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