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灯与反射器之单元
摘要 此种电灯/反射器单元具有包括一空心颈状部分(5)之模制反射器本体(1)。一电灯以其灯管(11)设有一第一(14)对立端末部分(15)并以其第二对立端末部分(15)固定在其颈状部分内之第一端末部分处。该颈状部分(5)以其狭小部分(6)邻接反射器本体之反射表面(3),该颈状部分乃系自该狭小部分朝向该颈状部分所支持之帽盖(20)按锥形方式加宽。
申请公布号 TW235748 申请公布日期 1994.12.01
申请号 TW082216067 申请日期 1993.11.04
申请人 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里欧.法兰兹.玛利.欧蒙斯
分类号 H01J61/40 主分类号 H01J61/4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电灯与反射器单元,包括:一模制反射器本体(1)设有一反射器部分(2)以及与其成整体之一空心颈状部分(5),前者以其凹形反射表面(3)具有一光轴(4),后者则环绕该光轴;一电灯(10)设有一发光灯管(11),该灯管乃系以真空密闭方式予以封闭的并以其空腔(12)将一电气元件(13)配置在其中,以及设有具备封闭物之第一(14)及第二(15)相互对立端末部分,经由此等封闭物被连接至电气元件(13)的个别电流导体(16,17)才会自灯管(11)流至外部,将电灯与颈状部分(5)内之第一端末部分(14)一起予以固定在反射器本体(1)中,而空腔(12)则位于反射部分(2)内以及电气元件(13)系在光轴(4)上;一灯帽(20)以其电气接触将一电流导体(16)连接于其上,并将该灯帽固定至反射器本体(1)之颈状部分(5),此种单元之特征为该颈状部分(5)乃系内部地以其狭小部分(6)合并为反射表面(3)以及内部地自狭小部分起锥形地朝向灯帽(20)加宽。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灯与反射器单元,其中该反射器本体(1)乃系被一透明片(30)所封结的。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电灯与反射器单元,其中该反射部分(2)乃系以其大致为圆筒形端末部分(7)邻近透明片(30)的。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或3项所述之电灯与反射器单元,其中该反射器本体(1)乃系以其侧面图表面(8)置于其外部处。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电灯与反射器单元,其中该灯帽(20)设有通风孔(22)。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电灯与反射器单元,其中系将该自第二端末部分(15)流出之电流导体(17)予以经由反射器部分(2)通至外部并予以连接至那里的接触构件(9)。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之电灯与反射器单元,其中有一环圈(58)出现为环绕颈状部分(43)中之狭小部分(46)附近的第一端末部分(54)。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之电灯与反射器单元,其中系以环圈(58)出现为环绕颈状部分(43)中之狭小部分(46)附近的第一端末部分(54)并系将该电流导体(57)自第二端末部分(55)起经由反射器部分(42)通至外部,而这里则系将它连接至一接触构件(9)的所在。图1以轴向断面图表示第一具体实例。图2a以轴向断面图表示第
地址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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