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恢复视力之训练装置,其中:在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在面板表面上设置具有比上述小发光体还要大的发光面积与大的照度的明暗发光体,上述发光体控制部是作成可以实行使明暗发光体按规定的时间间隔亮灭的明暗方式。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的恢复视力之训练装置,其中:在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中,上述明暗发光体是作成使白色散射光放射到装置前面。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恢复视力之训练装置,其中:在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上述面板表面与灭灯时的上述小发光体是制成相互同类的颜色。5. 一种恢复视力之训练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具有:大致分散配置在平面上的多数的小发光体;与该小发光体的配置平面的前面侧大致平行安装的半透明反射板;作成可以实行使上述小发光体的至少一部分按规定的模式依次亮灯的亮灭模式的方式的发光体控制部。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的恢复视力之训练装置,其中:在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中,在上述半明反射板前方的周围位置设置照明灯,上述发光体控制部是作成可以实行使该照明灯按规定的时间间隔亮灭的明暗方式。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的恢复视力之训练装置,其中:在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中,上述照明灯是照射白色散射光。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的恢复视力之训练装置,其中:在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中,上述壳体要制成覆盖面孔的至少两眼,并具有用于将上述壳体保持在面孔上的安装构件。图示简单说明:图1是表示有关本创作的实施例所用的整个装置形状的立体图;图2是将图1的实施例的装置安置成倾斜状态的立体图;图3是表示图1的实施例的控制部的构成的方块图;图4是表示图1的实施例的控制部功能的流程图;图5是表示图1的实施例的控制部功能的流程图;图6是表示图1的实施例的控制部功能的流程图;图7是表示有关本创作的恢复视力之训练装置的实施例中的发光二极体(LED)排列的正面图;图8是表示图7的实施例所用装置的主要部分的放大纵剖视图;图9是表示图7的实施例所用装置的全部构成的分解立体图;图10是表示图7的实施例的构造的部分剖视放大平面图;图11是表示图7的实施例的装置外观的背面图;图12是表示图7的实施例的装置外观的平面图;图13是表示图7的实施例的装置外观的放大侧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