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内部前侧固定系统
摘要 一种治疗椎骨破裂性骨折之内部前侧固定系统(10),包括一伸长之板(11),其包括整合为一体之上部(12)、下部(20)及桥部(25)。上部(12)及下部(20)被固定于对应椎骨上,而桥部(25)跨越在该二部间之受犯椎骨上。上部(12)包括一对通常为平行之细长槽沟(15),于彼等全长各具有复数个扇形缺口(40,42),以容纳骨固定螺丝(22)。下部(20)包括一对开孔(21),固定螺丝或螺栓延伸于其中。上部(12)中之槽沟(15)允许中间椎骨区域压紧或牵离。下部(20)中之开孔(21)被定向成与板之轴呈斜角(A),以提供一四边形固定结构。桥部(25)所具有之宽度(W)明显小于上、下固定部份之宽度。
申请公布号 TW314465 申请公布日期 1997.09.01
申请号 TW082107582 申请日期 1993.09.15
申请人 丹尼克医学公司 发明人 汤玛斯.A.兹德布里克;迈克尔.C.舍曼
分类号 A61F5/04 主分类号 A61F5/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赖经臣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三四六号白宫企业大楼一一一二室
主权项 1.一种治疗椎骨破裂性骨折之内部前侧固定系统,包含:一具有纵轴之伸长板,其包括上部、下部及桥部,彼等被整合为一体并跨越在该上部与下部之间,该上部界定一对穿过其中之细长沟槽,其具有大致与该板之纵轴平行之纵轴,该下部界定一对穿过其中之开孔;以及椎骨固定元件,其具有骨接合部份及板接合部份,适于延伸通过该板中之沟槽或开孔而与该板接合。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内部前侧固定系统,其中在该下部中之该对开孔各包括界定其间连线之形心,该连线界定一相对于该板纵轴之斜角。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内部前侧固定系统,其中该上部及该下部各具有一宽度,以及该桥部具有一实质小于该上部及下部宽度之宽度。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内部前侧固定系统,其中该对细长沟槽被排列成该沟槽之纵轴彼此平行。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内部前侧固定系统,其中该桥部所具有之宽度小于该上部及该下部任一者之宽度,以及通常等于沟槽之纵轴间之距离。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内部前侧固定系统,其中该板包括许多被界定在各该细长沟槽之周边且在该板之上表面上之扇形凹口。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内部前侧固定系统,其中该板包括许多被界定在各该细长沟槽之周边且在该板之下表面上之扇形凹口。图示简单说明:图一为固定在围绕破裂性骨折之上部及下部椎骨上之本发明内部前侧胸椎-腰椎板之侧正面图。图二为图一所示之前侧胸椎-腰椎板沿2-2线并以箭头方向观看之剖面图。图三为类似于图一所示之板,但具有较短长度之前侧胸椎-腰椎板之俯视正面图。图四为图三所示之板沿4-4线并以箭头方向观看之侧剖面图,其特别说明板沟槽及螺丝孔之扇形缺口构形。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