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安全便利之烟灰器
摘要 本创作系在提供一种安全便利之烟灰器,其主要系包括有盖体、控制体及座体所组成,其中该盖体之适当位置设有定位孔及若干透孔,而该控制体之适当位置上亦设有容置孔及若干贯穿孔,并于其周围环设有穿孔;而该座体内设有一容置部,并于其周围环设有通孔,如此,可藉由控制体的转动而使盖体之透孔与控制体之贯穿孔及控制体之穿孔与座体之通孔产生对齐连通,而使座体之容置部内的空气能产生对流的作用,进而可有效地控制香烟点火端置入容置部内而能继续燃烧,其不但可避免因不小心的碰触而导致皮肤灼伤或造成火灾的意外事故发生,同时,亦能因体积小而携带方便.并使烟灰能固定掉落于容置部内而不会四处飘扬,进而方便整理及提升居家环境的品质者,实为一种相当具有实用性及进步性之创作。
申请公布号 TW319970 申请公布日期 1997.11.11
申请号 TW086205338 申请日期 1997.04.03
申请人 周玉菊 发明人 陈成如
分类号 A24F19/00 主分类号 A24F1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智敏 台中巿正义街四十三号十一楼之二
主权项 1.一种安全便利之烟灰器,其主要特征在于:该控制体内设有容置空间,且于该控制体之端面适当位置上若干之贯穿孔及其侧周围上设有若干孔洞,以供控制体能套置于座体上,并可与座体侧周围之通孔对齐,而达到上下对流的目的。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其中该控制体之端面偏心处设有容置孔,以供香烟能插入其内者。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其中该控制体上端可套置有一套体,并于该套体端面之适当位置上设有定位孔及透孔者。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其中该容置空间内壁上可凸设有一凸点,以供可套置于座体之凹槽内。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其中该控制体的前后两端可分别设有槽孔及螺孔。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其中该控制体之容置空间内可容置有活动片于其内。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其中该活动片上前后两端可设有凸部及凸柱,并于其端面适当位置上设有大孔及小孔者。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其中该座体侧周围之适当位置上设有凹槽者,以作为定位之用。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为本创作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之立体分解示意图;第二图系为本创作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之立体组合外观示意图;第三图系为本创作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之立体组合外观动作示意图;(旋转后之密闭情况)第四图系为本创作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之香烟插入时的剖面组合示意图;第五图系为本创作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之香烟掉入烟灰器内的组合剖面示意图;(旋转后之密闭情况)第六图系为本创作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之另一实施例之立体分解示意图;第七图系为本创作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之另一实施例之组合剖面示意图;以及第八图系为本创作之安全便利之烟灰器之另一实施例之旋转后密闭状之组合剖面示意图;
地址 台中巿正义街四十三号十一楼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