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强化结构及防贯穿之安全鞋结构,其中,安全鞋设有多层纤维方向配合鞋形缘保持垂直之复合纤维层,配合内衬有强化层而成;其中,纤维层舖设之方向可分别与鞋形缘保持垂直之形态,其至少包括有与鞋体尖端垂直、鞋体前缘与侧缘连接处垂直、鞋体两侧缘垂直等角度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强化结构及防贯穿之安全鞋结构,其中,复合纤维层之第一纤维层之纤维方向可设于鞋体前缘垂直接设之形态,此可定为0度方向,第二纤维层之纤维方向可设于鞋体侧缘垂直接设之形态,为90度方向,第三纤维层之纤维方向可于鞋体前缘与侧缘连接处之圆弧缘近侧缘处保持垂直交换之形态,为负45度方向,而第四纤维层之纤维方向可与圆弧缘近前缘处保持近垂直之形态,为正30度方向,第五纤维层之纤维方向可于圆弧缘近侧缘处保持垂直接之形态,为正45度方向,第六纤层之纤维方向可于圆弧缘近前缘处保持垂直接设之形态,为负30度,第七纤维层之纤维方向可设与第二纤维层重合之角度上,而其第八纤维层可设与第一纤维层覆合之方向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具强化结构及防贯穿之安全鞋结构,其中,复合纤维层中可另设有一层强化层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具强化结构及防贯穿之安全鞋结构,其中,强化层可设于复合纤维层之第四、五纤维层间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具强化结构及防贯穿之安全鞋结构,其中,强化层可视不同之需要,网目具有不同之密度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具强化结构及防贯穿之安全鞋结构,其中,强化层可以线体予以编织成型出多孔之结构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强化结构及防贯穿之安全鞋结构,其中,鞋体整体之外层可视不同之需要,于整体成型前,预先于外部表面设有装饰膜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强化结构及防贯穿之安全鞋结构,其中,纤维层之顶部设成连续凹凸之波浪状抗力结构,形成抗力面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强化结构及防贯穿之安全鞋结构,其中,强化层亦可设成波浪状结构,有效提高其抗压力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外观示意图。第二图:系本创作之局部系统分解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剖面示意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之纤维层舖设于鞋体上平面示意图。第五图:系本创作之埋设于鞋体内剖面示意图。第六图:系本创作之剖面单元图。第七图:系本创作之纤维层顶部高抗力结构平面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