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量尺
摘要 一种量尺,系长条带状材料所构成,其幅宽之大约一半处显示有以人体身高为最大刻度之刻度。上述刻度之近傍标示有用来指示相当于以身高为基准算出之较佳体型之臀围、胸围、臀高、腰围、大腿的粗细、小腿的粗细、脚踝的粗细、头顶至下巴的长、头顶至胸的长、胸至腰的长、胸至臀的长、手腕之粗细、手臂之粗细等长度刻度之名称中之至少一项。另一侧设有至少可以贴上一张贴纸之空白部份,该贴纸上标示有臀围、胸围、臀高、腰围、大腿的粗细、小腿的粗细、脚踝的粗细、头顶至下巴的长、头顶至胸的长、胸至腰的长、胸至臀的长、手腕的粗细、手臂之粗细中之至少一项名称,以便指示相当于该量尺使用者,测得自身身体之各数值的长度刻度,同时,在该量尺之反面绘有与人身等高之沿身高方向较佳体型之实际大小的人体正面图及/或侧面图。
申请公布号 TW367405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8.21
申请号 TW087103358 申请日期 1998.03.07
申请人 发明人
分类号 G01B3/02 主分类号 G01B3/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量尺,其系由长条带状材料所构成,其幅宽之大约一半处显示有以人体身高为最大刻度之刻度,其特征在于:上述刻度之近傍标示有用来指示相当于以身高为基准算出之较佳体型之臀围、胸围、臀高、腰围、大腿的粗细、小腿的粗细、脚踝的粗细、头顶至下巴的长、头顶至胸的长、胸至腰的长、胸至臀的长、手腕之粗细、手臂之粗细等长度刻度之名称中之至少一项,另一侧设有至少可以贴上一张贴纸之空白部份,该贴纸上标示有臀围、胸围、臀高、腰围、大腿的粗细、小腿的粗细、脚踝的粗细、头顶至下巴的长、头顶至胸的长、胸至腰的长、胸至臀的长、手腕的粗细、手臂之粗细中之至少一项名称,以便指示相当于该量尺使用者,测得自身身体之各数値的长度刻度,同时,在该量尺之反面绘有与人身等高之沿身高方向较佳体型之实际大小的人体正面图及/或侧面图。2.一种量尺,其系由可藉书写工具写入之长条带材料所构成之量尺,其幅宽之大约一半处显示有以人体身高为最大刻度之刻度,上述刻度之近傍标示有用来指示相当于以身高为基准算出之较佳体型之臀围、胸围、臀高、腰围、大腿的粗细、小腿的粗细、脚踝的粗细、头顶至下巴的长、头顶至胸的长、胸至腰的长、胸至臀的长、手腕的粗细、手臂之粗细等长度刻度之名称中之至少一项,其特征在于:另一侧设有可追加标示之空白部份,该标示系臀围、胸围、臀高、腰围、大腿的粗细、小腿的粗细、脚踝的粗细、头顶至下巴的长、头顶至胸的长、胸至腰的长、胸至臀的长、手腕的粗细、手臂之粗细中之至少一项名称,以便指示相当于该量尺使用者测得自身身体之各数値的长度刻度,同时,在该量尺之反面绘有与人身等高沿身高方向较佳体型之实际大小的人体正面图及/或侧面图。3.一种量尺,其由可藉书写工具写入之长带条状材料所构成,其幅度之大约一半处设有可追加标示之空白部份,该标示系臀围、胸围、臀高、腰围、大腿的粗细、小腿的粗细、脚踝的粗细、头顶至下巴的长、头顶至胸的长、胸至腰的长、胸至臀的长、手腕的粗细、手臂之粗细中之至少一项名称,以便指示相当于该量尺使用者测得自身身体之各数値的长度刻度,同时,在该量尺之反面绘有与人身等高沿身高方向较佳体型之实际大小的人体正面图及/或侧面图,而以身高为1,显示臀围、胸围、臀高、腰围、大腿的粗细、小腿的粗细、脚踝的粗细、头顶至下巴的长、头顶至胸的长、胸至腰的长、胸至臀的长、手腕的粗细、手臂之粗细中至少一者相对于身高之比率。4.一种贴于量尺上之贴纸,其上至少标示有臀围、胸围、臀高、腰围、大腿的粗细、小腿的粗细、脚踝的粗细、头顶至下巴的长、头顶至胸的长、胸至腰的长、胸至臀的长、手腕的粗细、手臂之粗细等量测部位之一,当贴于一般量尺上时,附有指示位置之记号,用以依据上述体型之量测値贴于该一般量尺之数値刻度处。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贴纸,其中,上述体型之量测部位名称是以英语或使用贴纸之人的*语言的第1个字母。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贴纸,其中,上述体型之量测部位名称是以绘图表示。7.一种量尺,其系由长条带状材料所构成,其显示有个人身高为最大刻度之刻度,其特征在于:其反面显示有(a)以对应于上述身高之标准体重値为中心,而左右方向顺次之近似体重値、(b)依据该体重値算出之肥胖度、(c)将肥胖度分成四阶段肥胖程度判定基准、(d)于对应于上述标准体重値之位置处标示相对于上述身高之标准体重値之比率之标准体格指数,以及于对应于上述近似体重値之位置处标示相对于上述身高之近似体重値的比率之近似体格指数。8.一种量尺,其系用来量测身高之较宽之长条带状量尺,其反面显示有身高値的数列、依各身高値算出之标准体重値的数列、以该标准体重値为中心在其左右之肥胖度、以及相当于该肥胖度之体重値的数列等所构成之体重値一览表。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量尺,其体重値之一览表并记有将肥胖度分成4阶段之肥胖程度的判断基准。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或第9项所述之量尺,其体重値之一览表并记有用来显示相对于身高之体重値比率的体格指数。11.一种贴纸,系用来贴于较宽之长条带状量尺之反面的细长贴纸,其显示有(a)以对应于上述身高之标准体重値为中心,而左右方向顺次之近似体重値、(b)依据该体重値算出之肥胖度、(c)将肥胖度分成四阶段肥胖程度判定基准、(d)于对应于上述标准体重値之位置处标示相对于上述身高之标准体重値之比率之标准体格指数,以及于对应于上述近似体重値之位置处标示相对于上述身高之近似体重値的比率之近似体格指数。12.一种贴于量尺上之贴纸,其系由可藉书写工具写入之材料所构成,用来贴于较宽之长条带状量尺之反面的细长贴纸,其特征在于:显示有(a)以相对于身高之标准体重値的标示为中心,沿一方向以+5%,+10%,+15%及+20%,以及沿另一方向以-5%,-10%,-15%及-20%显示之肥胖程度、(b)对应于该肥胖度位置处可记入用来显示、相对于身高之体重値比率23.1,24.2,25.3,26.4,20.9,19.8,18.7以及17.6等体格指数、(c)可以于上述标准体重値之标示两侧对应于上述肥胖度及体格指数之位置处记入等于该体重値之该肥胖度及该体格指数的标示、(d)将上述肥胖度分成4阶段之肥胖程度的判定基准。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第2项或第3项所述之量尺,其反面显示有(a)以对应于上述身高之标准体重値为中心,而左右方向顺次之近似体重値、(b)依据该体重値算出之肥胖度、(c)将肥胖度分成四阶段肥胖程度判定基准、(d)于对应于上述标准体重値之位置处标示相对于上述身高之标准体重値之比率之标准体格指数,以及于对应于上述近似体重値之位置处标示相对于上述身高之近似体重値的比率之近似体格指数。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第2项或第3项所述之量尺,其反面显示有身高値的数列、依各身高値算出之标准体重値的数列、以该标准体重値为中心在其左右之肥胖度、以及相当于该肥胖度之体重値的数列等所体重値之一览表。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量尺,其体重値之一览表并记有将肥胖度分成4阶段之肥胖程度的判断基准。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量尺,其体重値之一览表并记有用来显示相对于身高之体重値比率的体格指数。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量尺,其体重値之一览表并记有用来显示相对于身高之体重値比率的体格指数。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显示有关第1至第3发明之身体测量部位的侧视图。第二图系显示有关于第1至第3发明之身体测量部位的正视图。第三图系有关第1至第2发明之一实施例的顶视图,亦即,身高150cm之女性用量尺,以英文之第1个字母显示以身高为基准算出之较佳体型的测量部位名称,该字母系指在相当于各数値长度之标示处。第四图系显示第三图之量尺的反面之图式。第五图系可贴于第四图之发明之实施例的量尺上之贴纸之顶视图,显示测量部位时臀部之英文名称以第1个字母H显示。第六图系显示有关第5及第6发明之150cm身高之量尺的表面之图式。第七图系有关第5发明之一实施例的量尺的说明图,其反面显示有标准体重値、近似体重値、肥胖度、将肥胖度分成四阶段之肥胖程度判定基准、以及体格指数。第八图系有关第7发明之一实施例之贴纸,其显示身高150cm时之标准体重値、近似体重値、肥胖度、将肥胖度分成四阶段之肥胖程度判定基准、以及体格指数。第九图系有关第8发明之一实施例的贴纸,其显示可以记入以被量测者之身高算出之标准体重値以及近似体重値之贴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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