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催化剂再生处理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催化剂再生处理装置,能够抑制NOx吸留还原型催化剂(NSR)的热劣化的发展。再生劣化预测处理部(M28)计算假定为在规定时间(T1)执行了硫中毒再生处理的情况下的规定时间T1内的NSR的热劣化的发展程度ΔCas。通常劣化预测处理部(M30)计算假定为未在规定时间T1执行硫中毒再生处理的情况下的规定时间T1内的NSR的热劣化的发展程度ΔCan。再生请求判定处理部(M16)在执行上述再生处理的情况下的发展程度ΔCas与未执行再生处理的情况下的发展程度ΔCan的差距是规定的程度以下的情况下,判定为存在硫中毒再生处理要求。由此,在硫中毒再生处理部(M14)中执行NSR的硫中毒再生处理。
申请公布号 CN10605045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26
申请号 CN201610202236.2 申请日期 2016.04.01
申请人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片山真伸;栗阪伊津也
分类号 F02D41/40(2006.01)I;F02D41/02(2006.01)I;F01N11/00(2006.01)I 主分类号 F02D41/4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李洋;舒艳君
主权项 一种催化剂再生处理装置,进行在内燃机的排气通路配置的NOx催化剂的再生处理,其特征在于,具备:中毒量计算处理部,该中毒量计算处理部计算上述NOx催化剂的硫中毒量;硫中毒再生处理部,该硫中毒再生处理部以上述硫中毒量超过允许上限量为条件,执行使上述NOx催化剂的温度上升而降低硫中毒量的再生处理;以及再生请求判定处理部,该再生请求判定处理部判定假定为在规定时间执行了上述再生处理的情况下的上述规定时间内的上述NOx催化剂的热劣化的发展程度、与假定为未执行该再生处理的情况下的上述规定时间内的上述NOx催化剂的热劣化的发展程度的差距是否是规定的程度以下,上述硫中毒再生处理部以由上述再生请求判定处理部判定为上述差距是规定的程度以下为条件,即使上述硫中毒量为上述允许上限量以下也执行上述再生处理。
地址 日本爱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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