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折叠脚踏车结构改良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54561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4.11
申请号 TW097221600 申请日期 2008.12.03
申请人 台纯工业有限公司 高雄市楠梓加工区开发路5之4号 发明人 柯万振
分类号 B62K15/00 (2006.01) 主分类号 B62K15/00 (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上钧 高雄市鼓山区明华路251号6楼
主权项 1.一种折叠脚踏车结构改良,该结构至少包含一前杆、一主杆、一座杆及一中连杆;该中连杆枢接于前杆下方,主杆与中连杆交错并相枢接,该主杆前端则枢设一快拆固定器,束套于前杆上,使车架呈可调变之X型连杆,其主要改良在于:该前杆上端之管壁上设有一弹性凸钮,相对于该弹性凸钮之快拆固定器之板片上则造有一凹槽,当该弹性凸钮恰置入该凹槽内,该弹性凸钮具有适当之应力可限制该快拆固定器之位置,令其不致有自行移动的可能;及该主杆后端于后轮之一侧延设有一延长杆,该延长杆上枢接一第一辅助轮,另一侧之主杆端则设有一活动轮架,该活动轮架相对于主杆可做水平垂直角度之变化,因应脚踏车之折收状态调整角度,以达到支撑车体而轻易驻车之作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叠脚踏车结构改良,其中该活动轮架系由一固定座、一锁固片、一弹簧、一撑杆及一第二辅助轮所构成;该固定座设有一嵌槽,该撑杆一端枢设于该固定座,该锁固片枢设靠近该固定座之该撑杆上,该锁固片上端造有一扣缘,在该撑杆处于垂直角度时,可扣于该嵌槽而锁定角度;该弹簧则设于该锁固片下端与固定座之间;该第二辅助轮系设于该撑杆之活动端。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叠脚踏车结构改良,其中该活动轮架相对于主杆呈水平角度时,该活动轮架向后延伸的长度与该第一辅助轮相同。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折叠脚踏车结构改良,其中该活动轮架相对于主杆呈垂直角度时,该活动轮架与车身系呈一适当角度而可斜撑车身。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折叠脚踏车结构改良,其中该固定座将该活动轮架整体固定于后轮之轮轴处。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 系习知折叠脚踏车车架收折时之示意图。第2图 系本创作之平面示意图。第3图 系本创作弹性凸钮与快拆固定器之结构示意图。第4图 系本创作活动轮架之结构示意图。第5图 系本创作活动轮架在车架收折之状态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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