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活化水用于显影液中的应用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活化水用于显影液中的应用,将经活化后的水替代原显影液中的水。与现有技术相比,将经活化后的水替代原显影液组合物中的水,进行显影,大幅度改善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显影液显影过程中显影不洁及显影过慢的问题,提升了显影效率,并且没有添加任何表面活性剂,企业成本基本没有增加,使企业获得了极大的市场竞争优势。
申请公布号 CN10615477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23
申请号 CN201610785762.6 申请日期 2016.08.31
申请人 珠海顺泽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胡先萍
分类号 G03F7/32(2006.01)I 主分类号 G03F7/32(2006.01)I
代理机构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05 代理人 冯剑明
主权项 活化水用于显影液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经活化后的水替代原显影液中的水。
地址 519085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金鼎工业区金峰西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