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消声器及其制造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内燃机的排气装置的消声器(1),特别是机动车辆的内燃机。所述消声器包括外壳(2),具有在圆周方向(5)上封闭的圆周壳体(3)并具有在轴向方向(4)上彼此分离的两个纵向端部的各端上的端座(6),以及消声器插入件(15),其设置在所述外壳(2)上并具有至少一个用于废气的入口管(8)和至少一个用于废气的出口管(10),所述壳体(3)在圆周方向(5)上分割并具有至少一个壳体段(11、12),所述壳体段包括至少一个开口(7、9),所述管(8、10)从内侧插入其中。通过具有至少一个入口壳体段(11)和一个出口壳体段(12)的分割壳体(3),通过具有至少一个入口开口(7)的入口壳体段(11),入口管(8)从内侧插入其中,通过具有至少一个出口开口(9)的出口壳体段(12),出口管(10)从内侧插入其中,可获得紧凑的结构。
申请公布号 CN10358274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23
申请号 CN201280027606.3 申请日期 2012.05.14
申请人 埃贝斯佩歇废气技术合资公司 发明人 约阿希姆·安德尔;诺伯特·舒格
分类号 F01N1/08(2006.01)I;F01N1/10(2006.01)I;F01N13/18(2006.01)I 主分类号 F01N1/08(2006.01)I
代理机构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代理人 楼高潮
主权项 用于内燃机的排气系统的消声器,‑具有外壳(2),包括在圆周方向(5)上封闭的圆周壳体(3),所述壳体(3)包括端座(6),所述端座(6)分别在轴向(4)上彼此分离的两个纵向端部上,‑具有设置在所述外壳(2)中的消声器插入件(15),包括至少一个用于废气的入口管(8)和至少一个用于废气的出口管(10),‑其中所述壳体(3)在圆周方向(5)上分段,并且包括至少一个具有至少一个开口(7、9)的壳体段(11、12),其中,入口管(8)和出口管(10)之一从内侧插入到开口(7、9)中,其特征在于‑分段的壳体(3)包括至少一个入口壳体段(11)和一个出口壳体段(12),‑入口壳体段(11)包括至少一个入口开口(7),其中,所述入口管(8)从内侧插入到入口开口(7)中,‑出口壳体段(12)包括至少一个出口开口(9),其中,一个所述出口管(10)从内侧插入到出口开口(9)中。
地址 德国诺因基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