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幻灯机高架投影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64916 申请公布日期 1985.02.01
申请号 TW073206918 申请日期 1984.09.05
申请人 欧展洲 发明人
分类号 G03B21/10 主分类号 G03B21/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罗行 台北巿延吉街五十巷二十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幻灯机高架投影装置,包括有:底盘;其上置第一反射镜及一支柱,该第一反射镜之高度对应幻灯机之镜头,反射镜面舆镜头中心线呈丁斜角,该一支柱上设一可上下移动之套筒,套筒上连附一凹透镜,凹透镜位于第一反射镜之正上方,凹透镜上方连附第二反射镜,其镜面兴凹透镜中心线呈一斜角,幻灯片影像经镜头投射至第一反射镜,反射后投射至凹透镜,被放大后经由第二反射镜投射至银幕,可放大及提高幻灯片影像之装置为其特征者。2.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幻灯机高架投影装置,其中该凹透镜系以一支杆连附于套筒上,使用时凹透镜可拉开与支柱成直角位置,不用时,凹透镜可收回与支柱并排,以减少体积,以便存放或携带为其特征者。3.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幻灯机高架投影装置,其中与凹透镜连附之第二反射镜可与凹透镜中心线呈相当角度如0至60),张大角度时可提高幻灯片影橡之最终投射位置,减小角度至0时,该第二反射镜面则可与凹透镜面呈平行放置,以减少存放体积及便于携带为其特征者。4.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幻灯机高架投影装置,其中装置在底盘上之第一反射镜系装置在可上下移动之套筒上,藉此可调整第一反射镜之高度,以配合不同机型幻灯机之镜头高度为其特征者。5.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幻灯机高架投影装置,其中第一反射镜面及其套筒可折向底盘平放,以减少体积,以便贮藏及携带为其特征者。6.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幻灯机高架投影装置,其中装设凹透镜之套筒支柱系以多数枚较短之套管接合而成,其与底盘连合之套筒,可折向底盘平放,不用时,可拆下平放,以减少体积,以利贮藏及携带为其特征者。7.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幻灯机高架投影装置,其中支持凹透镜之支柱系以两组可伸缩之套管于凹透镜之两侧,该套管之底端固定在底盘上而成,使用时,可延伸套管使凹透镜至适当高低,以配合幻灯机镜头之焦距,获得清晰之影像,不用时可压缩套管,使凹透镜与底盘接近,以减少体积,便于贮藏及携带为其特征之装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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