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压水式反应器之内筒装置之挠性棒导引支持结构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87697 申请公布日期 1987.06.01
申请号 TW075104708 申请日期 1986.10.06
申请人 西屋电气公司 发明人 丹尼尔.克拉克.加纳尔;唐纳德.盖尔.薛渥德;杰姆斯.艾得温.吉利特
分类号 G21C19/06 主分类号 G21C19/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分别为第一(32)和第二(28)两不同型态之许多第一和第二棒导引之上端部之挠性支持结构同其对应的且经插置之第一和第二矩阵以平行轴向关系按装在一压水式反应容器槽(10)之内筒装置(24)内,以便接纳在内之个别的且对应之第一(34 )和第二(30)之两不同型式之棒丛集,内筒装置(24)占据容器槽(10)之中央部份并其有从低处之第一板(19)延伸至高处之第二板(20)之垂直高度,上述各个棒导引(32,28)其有经伸长之构造且其轴向长度实质上对应上述内筒装置(24)之垂直高度,而上述许多第一(32)和第二(28)之棒导引是以平行轴向关系按装在经插置之个别的第一和第二矩阵之列阵当中,并以其底端固定在置于邻近上述第二板(52)之第一板(19)和其顶端处为其特征为,第一座式(38,38')之许多顶支持板之第一矩阵按置在并连接于上述第一型式(32)之上述许多第一棒导引之个别的顶端处,上述第一型式(38,38')之各个上述顶支持板包含许多角形之臂节(100,102;100',102')之单元结构,并其有一周围通常是与上述第一型式(32)之上述俸导引之分别缔合之顶端之构造一致,以及一内部开口(72,72')供上述第一型式(34)之对应棒丛集之轴向通道由此通过,上述许多臂节(100,102;100',102')包含许多具有对应周围之连横长臂(100,100'),而连续的成对之相邻长臂(100,100')之周围界定出许多对应之外顶点;第二型式(36,36')之许多顶支持板之第二矩阵置于并连接在上述第二型式(28)之上述许多第二棒导引之个别的顶端处,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各个上述顶支持板包含许多臂节(110,112;110,112')之单元结构,其周围通常是与上述第二型式(28)之上述分别经缔合之棒导引之顶端之构造一致,以及一内部开口(70,70')供上述第二型式(30)之对应棒丛集之轴向通道通过,上述许多臂节包含许多其对应周围之连续长臂(100,100'),而连续的成对的相邻长臂(100,100')之周围界定许多对应之外顶部,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各个上述顶板之内顶点与上述第一型式(38,38')之各个上述顶板之个别之外顶点一致,以使以配对之关系接纳其内之一个别的上述外顶点;上述顶板(38,36;38',36')之第一和第二矩阵以相互交叉关系与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上述顶板之内顶点在上述列阵中相组合,以其配对关系在内接纳上述第一型式(38,38')之个别的相邻之上述顶板之分别对应之外顶点;在上述第一和第二顶板(3836;38',36')中之一之各个顶点上有一连杆连接位置(117,107'),另有一连杆连接位置在与另一个上述第一和第二顶板之配对顶点相缔合之各对相邻长臂(100,100')上;以及,一挠性连杆(130,130')将上述第一和第二顶板(38和36;38'和36')之上述其中之一之上述各个顶点连杆连接位置(117,107')与在另一个上述第一和第二顶板38和36;38'和36')之配对顶点相缔合之个别的相邻长臂(100,110')上(即按置于内)之上述连杆连接位置(107,117')相互连接﹒2﹒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挠性支持,其特征为许多延伸物(58)从上述第二板(52)垂下,并分别地与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上述许多顶板一致;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上述各个顶板界定一中央接收孔(70,70')以接纳一对应的上述下垂延伸物(58)在其内,藉此可使得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上述各个顶板以及上述第二型式(28)之经缔合之上述棒导引在上述内筒装置(24)内轴向地排成一直线。3﹒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2﹒项之挠性支持,其特征为另其有许多弹性工具(140)分别与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上述饼板相联合,各上述弹性工具(140)是安全地固定在上述第二板(52)上并接触且施以一垂直向下力至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分别地缔合顶板上,藉此建立一磨擦接合力以对抗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上述各顶板以及从上述经轴向对齐位置与其缔合之棒导引(28)之侧向位移。4﹒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3﹒项之挠性支持,其特征为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各顶板包括至少一对经排对齐之第一和第二上述长臂(100,100'),上述第二型式之上述许多顶板之上述成对之经对齐之长臂是以交替的相互横放关系在其上述矩阵之横列和纵列方向中按置;以及上述弹性工具(140)与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上述各顶支持板相缔合,其包含一对第一(140─1和140─2)和第二(140─3﹒和140─4)弹性工具接合在上述经对齐成对之个别的第一和第二长臂(110;11O')之末端。5﹒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之挠性支持,其特征为上述各个经与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各已知之上述顶支持板相缔合之成对之第一(140─1和140─2)和第二(140─3和140─4)弹性工具是一叶片弹簧,其是与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上述已知顶板之分别经缔合且对齐之成对第一和第二长臂(110,110,)排成一直线,上述个别的第一和第二叶片弹簧以其第一端部连接在上述第二板(52)上,在邻近对应地对齐之上述下垂延伸物(58)最近于相邻之置于上述第二型式(3636')之上述已知顶板内之上述下垂延伸物(58)之处。6﹒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3﹒,A或5﹒项之挠性支持,其特征为上述第一型式(38)之各上述顶板另包含一对角线形臂节(102)延伸经过其各个上述外顶点并整合地与各对与个别的上述顶点相缔合之长臂(100),以及一 在各上述长臂(100)"之中间位置上向内侧面延伸物(104)相互连接在一起,并且分别从各个经界定之顶点相缔接且由此移泣;上述第二型式(36)之各上述顶板另包含一对角线型之臂节(112)延伸经过其各个上述内顶点并整合地连接上述相邻长臂(100)分别地与个别的上述顶点相缔合,而横置侧面延伸物(114)相邻各个上述长臂(100)之末端,上述横置侧面延伸物(114)和上述对角线形臂节(112)具有一上表面与上述长臂(110)之上表面共同,其经减短之高度与上述长臂之高度成比例,因而回界定一与其成比例之下方切除之通道(118);上述第一型式(38)之上述顶板与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上述顶板以其上述第一和第二矩阵之上述相互交叉关系相组合,以上述侧面延伸物(104)和对角线形臂节(102)与上述第一型式(38)之各上述原板之各上述外顶点相缔合而被容纳在与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一邻近之上述顶板之个别上述配对内顶点相缔合之上述下方切除之通道(118)内,因此在其上其有经叠加之个别的上述横置侧面延伸物(114)和对角线臂节(112)并与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上述邻近顶板之个别配对之内顶点相缔合。7﹒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6﹒项之挠性支持,其特征为其另具有一垂直孔(115)延伸过上述第二型式(38)之上述顶板之各上述经叠加之横置侧面延伸物(114),并有一对应的经对齐之孔(105)部份地延伸过上述第一型式(38)之上述顶板之对应侧面延伸物(104);以及一对准锁(125)被按置于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上述邻近之顶板之对应的上述经重叠之横置延伸物(114)之各个上述经对齐之孔(115,105)内,而上述第一型式(38)之上述顶板之上述长臂(100)之上述侧面延伸物(104)是以配对关系与其按装在内以限制其间之侧向移位长度。8﹒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7﹒项之挠性支持,其特征为,上述第一型式(38)之各个上述顶板包括一垂直延伸物(106)在其各个上述长臂(100)上之从各经界定之缔合之外顶点移位之一位置上,因此置于相邻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一顶板之相邻长臂(110)之端部(116)以界定一内顶点,在内可容纳上述经缔合外顶点;以及对各个上述配对顶点,上述顶点连杆连接位置(117)包含一有螺纹之孔在上述第二型式(38)之上述顶板之上述相邻长臂(110)之交接界内形成,而各个上述相邻长臂连杆连接位置(107)包括一有螺纹孔在上述第一型式(38)之上述顶板之上述长臂(100)上之对应的上述垂直延伸物(106)内形成。9﹒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8﹒项之挠性支持,其特征为, 上述垂直延伸物(106)在上述第一型式(38)之上述顶板之上述长臂(100)上形成,其具有一顶表面低于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上述顶板之上述长臂(100)之顶表面(当与其成配对关系组合时);并另有一凹槽(120)在上述第二型式(36)之各个上述顶板之上述横置延伸物(115)和上述对角线臂节(112)中,凹槽之底座落于与上述垂直延伸物(106)之顶表面共同之平面上,当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上述顶板是与上述第一型式(38)之上述顶板相组合(以其个别的顶点成配对关系);以及上述挠性连杆(130)是按置在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上述顶板上之上述凹槽(120)内,其邻近并以配对关系与上述第一型式(38)之一已知上述顶板相组合﹒10﹒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9﹒项中任何一项之挠性支持其特征为,上述第一型式(38)之各上述﹒顶板是一般的正方形构造并具有四个外顶点;上述第二型式(36)之各上述顶板是一般的十字形构造,并具有四个内顶点;上述第一型式(38)之各已知顶板具有上述第二型式(36)之四个顶板与其相邻;而其各个(即36)之内顶点在内以配对关系按置上述第一型式(38)之上述已知顶板之一对应的外顶点;各上述挠性连杆(130)是一般的正方形构造,实质地与上述第一型式(38)之上述顶板之尺寸相符合,并包含四连续地通常为四方形构造之经连接之臂,各上述挠性连杆各与上述第一型式(38)之一个别的已知上述顶板相缔合,并坚硬地将其以横置于上述组件之轴之一平面上连接且可挠性地将其以平行上述组件之轴之一平面连接至与其以配对关系组合之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上述四相邻顶板上。11﹒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0﹒项之挠性支持,其特征为各个上述挠性连杆(130)是以其各角连接在上述连接位置(117)位于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上述四相邻顶板之个别的,配对内顶点上,并以其个别之臂上之中间位置连接至在上述第一型式(38)之个别已知上述顶板之上述长臂(100)上之分别地对应之中间位置(117)上。12﹒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1﹒项之挠性支持,其特征为,各个上述连杆位置(107,117)包括一有螺纹之孔;而上述各挠性连杆(130)是以螺栓(132,134)从中装入至对应之有螺纹之孔(107,117)内而连接至上述连接位置(107,117)。13﹒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挠性支持,其中:上述第一型式(38')之各上述顶板是为一般的正方形构造而且具有四个外顶点;上述第二型式(36')之各上述 顶板是为一般之十字形构造且具有四个内顶点;上述第一型式(36')之各上述顶板具有上述第二型式(36')之四个顶板与其相邻,而其各(即36')内顶点在其内以配对关系容纳一上述第一形式(38')之上述已知顶板之对应外顶点;其特征为上述各挠性连杆(130')是为一般之星形构造,实质地与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上述顶板之构造和尺寸相符合,并包含四个连续地经连接之V型臂界定四外顶点和四对应的内顶点且其各个位于一对相邻之上述外顶点之中间,上述各挠性连杆(130')与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个别的已知上述顶板相缔合并可挠由地将其连接到第一型式(38')之相邻顶板之各外顶点上,与其以配对关系按置在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上述已知顶板之对应内顶点内。14﹒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3﹒项之挠性支持,其特征为上述各个挠性连杆(130')是以其上述四外顶点连接到上述第二型式(36')之上述经缔合之顶板之上述长臂(110')之端部处之对应连接位置(117'),并以其内顶点连接到与其以配对关系按置之上述第一型式(38')之上述各邻近顶板之上述外顶点上。15﹒根据请求专利部份第10﹒项之挠性支持,其特征为上述各连接位置(117',107')包含一有螺纹之孔;以及上述各挠性连杆(130')是以螺栓(130',1%')从中按置在对应的上述有螺纹孔(117',107')内而连接到上述连接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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