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取代照明灯泡之发光二极体(LED)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113132 申请公布日期 1989.05.11
申请号 TW077204296 申请日期 1988.05.09
申请人 余捷卿 发明人 余捷卿
分类号 H05B43/00 主分类号 H05B4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叶宏 台北巿内湖路一段七三七巷八弄九号三楼
主权项 1.一种可取代照明灯泡之发光二极体(LED),包含一1ED本体、一金属接头,前述金属接头之外围连接LED之负极,底部连接LED之正极,包覆于LED之底部, 其特征在于金属接头之底部(即LED之正极亦即LEO之输入端)涂抹一层粉末碳精。2.依据请求专利部份所述可取代照明灯泡之发光二极体(LED), 所包覆之金属接头底部涂抹之粉末碳精,其厚薄视所用碳精材料及欲取代之照明灯泡所使用之电压及电流而定。图示简单说明:图一系本创作之立体图。图二系本创作之底面图。
地址 台中县大里乡新仁路二段福沟巷十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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