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玻璃状物料之真空精炼及控制发泡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119127 申请公布日期 1989.09.21
申请号 TW076103757 申请日期 1987.06.29
申请人 片片坚工业公司 发明人 约瑟夫.米契.马提沙;朗纳.李.希文尼格
分类号 C03B32/00 主分类号 C03B32/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玻璃状物料或其类似物之精炼方法,其中在密闭容器内保持一定量熔融状态之物料,熔融物料上有一层泡沫并在容器内施以真空压力以帮助物料之精炼,其特征为在容器内熔融物上之区域加热俾加速泡沫之崩溃。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加热系在容器内以燃烧进行。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燃烧包括对向泡沫之火焰。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二方法,其中燃烧系由氧化性气体维恃,其氧含量加富至空间含氧量以上。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其中氧化性气体主要系由氧组成。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3,4或5项之方法,其中燃烧系至少部份无碳燃料之燃烧。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燃料主要由氢组成。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3,4或5项之方法,其中燃烧产物几乎无碳之氧化物。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3,4或5项之方法,其中燃烧产物几乎无氮。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3,4,或5项之方法,其中燃烧产物包括水,且水系由容器中抽出并在真空压力下冷凝。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二方法,其中加热系以电浆炬进行。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电浆使用蒸汽、氢、氧、氦或其混合物作为承载汽体。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3.4或5项之方法,其中真空压力不高于大气压力之二分之一。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3.4或5项二方法,其中补充之熔融物料在容器内所保持熔融物料量高度以上进入容器内。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二方法,其中补充之熔融物料在进入容器时发泡。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方法,其中物料在容器内遵循主要为垂直之路径并容器底部之出口移离容器。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3.4或5项之方法,其中物料为钠ㄧ钙ㄧ矽玻璃。1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其中物料为平板玻璃。1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其中物料起初包含硫化合物作为精炼助剂,其含量不大于每1000重量份之氧化矽源物料对2重量悦之硫酸钠之当量。2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方法,其中物科末特意添加含硫精炼助剂。图示简单说明:第1图系本发明较佳具体例熔解作业包括液化阶段、溶解阶段及真空阶段等三阶段之垂直剖面图。第2图系真空系统与蒸气冷凝装置之缩小示意图。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