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陶瓷材料及其前驱体之制法
摘要 一种聚合体材料前驱体之制法,该材料包含至少一种金属或非金属元素、氧与碳,且藉热裂解可自其制得一种陶瓷材料,例如碳化物、氮化物、硼化物、或矽化物,该方法包括反应下列物质:(1)第一反应物,其包括具有两个或多个基团可与羟基反应之至少一种金属或非金属元素化合物(一或多种),及(2)第二种反应物,其包括至少一种具有两个或多个羟基之有机化合物,该反应系在液体介质中完成,反应物可溶于及/或可分散于介质中,而藉反应产生之聚合体材料为不可溶于其中或其可造成聚合体材料不可溶,而使聚合体材料呈微粒状沉淀在该液体介质中,再自液体介质回收呈微粒状之聚合体材料。
申请公布号 TW147911 申请公布日期 1990.12.21
申请号 TW077101801 申请日期 1988.03.19
申请人 卜内门洋硷公司 发明人 大维.洛.史坦莱;保罗.马丁.劳福.亚瑟;威廉.理查.麦卡兹;杰米.德瑞克.柏契尔;玛莉.简.莫克福德
分类号 C04B33/04 主分类号 C04B33/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前驱体之制法,该前驱体系为含有至少一种金属或非金属元素、氧与碳之聚合体材料,且藉热裂解可自其制得陶瓷材料,该方法包括反应下列物质(1)第一种反应物,其包括一种或多种具有式MXnYm之化合物,其中M为一种金属或非金属元素,X为可与羟基反应之基团Y且为不能与羟基反应之基团,n为至少2之整数,且m为零或一整数,及(2)第二种反应物,其包括至少一种具有两个或多个羟基之有机化合物,该反应系在乾燥钝性大气中,在不高于液体介质之沸点之温度于液体介质中完成,反应物烈溶于及/或可分散于介质中,第一种反应物与第二种反应物之浓度,及另一种反应物(若存在的话)之浓度,系在反应物与液体介质总重量之5重量%至60重量%范围内且反应物系经激烈搅拌,而藉反应产生之聚合体材料为不可溶于介质或其可造成聚合体材料不可溶,而使聚合体材料呈微粒状沈淀在该液体介贸中,再自液体介质回收呈微粒状之聚合体材料。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反应物可溶于共溶剂中。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聚合体材料不溶于其溶剂中。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系自液体介质中移除反应副产物而造成聚合体材料沉淀。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第一种反应系包含铝、釸、钛、钽、锆、铪、钨或硼之化合物。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X为卤化物基团、胺化物基团或烷氧基。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第一种反应物系包括一种硼或矽之化合物,及一种金属或非金(硼或矽除外)之化合物。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6或7项之方法,其中第二种反应物系包括一种二元醇及/或丙三醇。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第二种反应物系包括一种含有环状基团之有机化合物。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第二种反应物系包括一种含有未饱和基团之有机化合物。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包括反应另一种反应物,该反应物包括含有单一羟基之有机化合物。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之一种反应物系含有环状基团。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或12项之方法,其中之另一种反应物系含有未饱和基团。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包括反应另一种反应物,该反应包括具有单一基团可与羟基反应之金属或非金属元素化合物。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方法,其中液体介质包括羟类。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之羟类具有高于200℃之沸点。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系使用一种分散剂。1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其中分散剂之浓度系在第一种与第二种反应物及另一种反应物(若在的话)总重量之0.5至10重量%范围内。1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所制成之聚合体材料具有粒子大小在1至500微米内。2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所制成呈微粒状之聚合体材料。2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聚合体材料系在另外骤(一或多个)中热裂解而产生陶瓷材料。2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方法,其在第一个另外步骤中系于高温下加热该聚合体材料以产生焦碳化产物,该产物包含金属或非金元素氧化物与碳之紧密混合物,及在第二个另外步骤中系于高温下加热此焦碳化产物以制成陶瓷材料。2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其中焦碳化合物系于钝性大气中加热以制造金属或非金属元素之碳化物。2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其中焦碳化产物系于氮之大气压中或于反应性含氮化合物之大气压中加热,以制造金属或非金属元素之氮化物。2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1,22,23或24项之方法所制成之陶瓷材料。
地址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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