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l.一种处理液,其特征为内部至少装有具有改善皮肤的生理状态的作用之物质,粒子直径在 2 ~ 300 um 的范闺,且,它的壁膜是由合成高分子物质所构成的微胶囊,与至少从哇系,尿烷系,醋酸乙烯系,丙烯系,氯化烯系及酚系树脂及加工淀粉之糊剂而成群组所选之一种粘合剂以10 : 1~ 1 : 5 之重量比含有之。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处理液,其中,该处理液更含有喷射剂而作为喷射用使用。3.一种芳香处理液,其特征为,以l0 : 1~1 : 5 之重量比含有装有芳香剂之微胶囊与至少由哇系,尿烷系,醋酸乙烯系,丙烯系,氯乙烯及酚系之树脂及加工淀粉之糊剂所组之群组所成选取之一种粘合剂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芳香处理液,其中,该芳香处理液更含有喷射剂作为喷射用使用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I项至第4项中任一项之处理液,其中,上述粘合剂为由磋系树脂,尿烷系树脂,醋酸乙烯系树脂或加工淀粉所成之糊剂者。6.一种纤维构造物,其特征为,内部装有具有改善皮肤生理状态作用之物质,粒子直径在 2 ~ 300 um 之范围,且,其壁膜系由合成高分子物质所构成之微胶囊为藉由至少从哇系,尿烷系,醋酸乙烯系,丙烯系,氯化烯系及酚系之树脂及加工淀粉之糊剂所成群组选取之一种粘合剂附着而构成,该微胶囊与该粘合剂之重量比在10 :1 ~ 1 : 5 之范围,且,两者之附着量为附着部分之纤维重量之0.3 ~ 15 % 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纤维构造物,其中,该纤维构造物为长袜类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纤维构造物,其中,该纤维构造物为内衣类者。9.一种纤维片,其特征为,将内部至少装有具有改善皮肤生理状态之作用之物质,粒子直径在 2 ~ 300 um 之范围,且,其壁膜系由合成高分子物质所构成之微胶囊,藉由至少从 系,尿烷系,醋酸乙烯系,丙烯系,氯化烯系及酚系树脂及加工淀粉之糊剂所成群组所选取之一种粘合剂以申请专利范围第 6项中所述之粘合剂附着量附着于第 l纤维布与第 2纤维布或片层叠而成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