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资料再生方法及资料记录方法
摘要 以相当于再生资料的转移速度之碟片旋转速度的N倍之速度把碟状记录媒体旋转驱动,将上述碟状记录媒体上的相同位置以上述再生磁头扫描M次,把1磁道份之资料读出M次储存在记忆体,从储存在上述记忆体的资料形成1磁道份之再生资料,由以所定的资料转移速度送出,而当再生磁头因振动等而脱离磁道时也进行速读之料再生。再者,以相当于连续被输入的输入资料之资料转移速度的碟片旋转速度之N倍速度将碟状记录媒体予以旋转驱动,同时把上述输入资料储存在具有所定量以上的记忆容量之记忆体,将被储存在此记忆体此记忆体的所定量之资料变换为上述资料转移速度的N位之资料转移速度的记录资料而连续地记录到上述碟状记录媒体。
申请公布号 TW195709 申请公布日期 1992.12.01
申请号 TW080100213 申请日期 1991.01.10
申请人 苏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佐古曜一郎
分类号 G11B11/12 主分类号 G11B11/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一种资料再生方法,主要在于使碟状记录媒体以再生磁头扫描,而进行资料的再生,其特征为;以相当于被记录在上述碟状记录媒体的资料之转移速度之碟片旋转速度的N(N为比1大的实数)倍之速度使上述碟状记录媒体旋转驱动,由将上述碟状记录媒体上的相同位置以上述再生磁头扫描M(N≧M≧1)次,把所定量之资料读出M次记忆在记忆体,从被记忆在上述记忆体的资料形成上述所定量之资料,把上述被形成的资料以所定之资料转移速度予以送出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资料再生方法,其中,检出在由上述再生磁头的碟状记录媒体之扫描产生干扰,依上述干扰的检出停止对上述记忆体之资料的写入,从以没有干扰的状态被记忆到上述记忆体之资料形成上述所定量的资料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资料再生方法,其中,在上述记忆体被记忆上述所定量资料时,就停止对上述记忆体之资料写入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资料再生方法,其中,上述所定量的资料,系上述碟状记录媒体上之1磁道份的资料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资料再生方法,其中,上述被送出的资料之资料转移速度,系相当于被记录在上述碟状记录媒体的资料之转移速度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资料再生方法,其中,上述记忆体系至少被记忆上述所定量资料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资料再生方法,其中,由对被记忆在上述记忆体的M次份之所定量的资料进行多数决定处理,而形成上述所定量之资料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资料再生方法,其中,对从上述碟状记录媒体所读出的资料进行错误更正处理后,再进行上述多数决定处理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资料再生方法,其中,上述N为整数者。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资料再生方法,其中,上述M系与N相等者。11.一种资料记录方法,主要在于将连续被输入的输入资料,将以记录磁头扫描碟状记录媒体,而在上述碟状记录媒体予以记录,其特征为;以相当于上述输入资料的资料转移速度之碟片旋转速度的N(N为比1大之实数)倍的速度将上述碟状记录媒体旋转驱动,将上述连续地被输入之输入资料记忆在具有所定量以上的记忆容量之记忆体,把被记忆在上述记忆体的所定量之资料,在上述记忆体记忆所定量的资料之期间中,变换为上述资料转移速度的N倍之资料转移速度的记录资料,而在上述碟状记录媒体予以记录者。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资料记录方法,其中,在上述记忆下一所定量的资料之期间中,把记录在上述碟状记录媒体的上述所定量之资料予以记录资料再生,而与上述记忆体所记忆的记录资料比较,进行记录确认处理者。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资料记录方法,其中,由上述记录确认处理检出记录错误时,将上述记忆体所记忆的记录资料再度记录到上述碟状记录媒体上之同一记录位置者。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资料记录方法,其中,上述所定量的资料,系为上述碟状记录媒体上之1磁道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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