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具丝光沸石结构之泡沸石之去铝作用的方法,此方法包含将具丝光沸石结构之泡沸石与二羧酸接触及蒸汽作用经充分时间以实施去铝作用,其中该经去铝的具丝光沸石结构之泡沸石具値小于30。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蒸汽作用系于与二羧酸接触之前,同时或之后进行。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经去铝的具丝光沸石结构之泡沸石具二氧化矽对氧化铝比率为自150至1000之范围内。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具丝光沸石结构之泡沸石为TEA丝光沸石。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二羧酸为以溶液形式。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方法,其中该二羧酸之溶液为以溶液对催化剂之体积比至少1: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二羧酸为二羧酸水溶液。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二羧酸为以浓度自0.01至4莫耳浓度范围内。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二羧酸为系选自乙二酸,丙二酸,丁二酸,戊二酸,己二酸,顺丁烯二酸,邻苯二甲酸,异苯二甲酸,对苯二甲酸,反丁烯二酸,二羟丁二酸及其混合物。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与二羧酸接触为至少10分钟之时间。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与二羧酸接触为于自15℃至93℃之范围内之温度。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具丝光沸石结构之泡沸石以自1至1010Kpa范围内之压力及以自315℃至649℃之温度予曝露于蒸汽。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蒸汽作用系经至少3小时之时间。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具丝光沸石结构之泡沸石系于去铝作用前予并合入黏合剂。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方法,其中该黏合剂为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