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直链丙烯 二聚物之制备方法
摘要 直链丙烯二聚物包含1,4-二氰基丁烯,1,4-二氰基丁二烯及己二者,系经由于钌催化剂存在下,及于直链二聚物选择性促进剂存在下二聚合丙烯,而以高选择性生产,该直链二聚物选择性促进剂包括选自下列之至少一者:(A) 经取代之苯甲酸,但一烷基苯甲酸除外,含至少一个取代基,且较佳具有于水中,于25℃于离子强度0 至0.1莫耳/升测得之pKa为1.50至6.0;(B) 含至少一个取代基之含杂原子非环系羧酸含有一个硫或氮原子接到相对于主要烃结构之羧基呈位在α–位或β–位之碳原子;及(C) 5至12员杂环系羧酸有一个氧,硫或氮原子含于5至12员杂环系结构内,及一个羧基或羧甲基接在相对于杂原子之α–位的碳原子。
申请公布号 TW251292 申请公布日期 1995.07.11
申请号 TW083108006 申请日期 1994.08.31
申请人 宇部兴产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白井昌志;杉濑良二;柏木公一;岛川敏弘
分类号 C08F2/00 主分类号 C08F2/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康伟言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蔡坤财 台北巿松江路一四八号十二楼之三
主权项 1.一种生产包含1,4--二氰基丁烯,1,4--二氰基丁二烯,及己二之直链丙烯二聚物之方法,该方法包括于包括至少一种钌化合物之催化剂存在下,额外于直链二聚物选择性促进剂存在下二聚合丙烯,该直链二聚物选择性促进剂包括选自下列之至少一者:(A)经取代之苯甲酸含有一个苯环结构,及一羧基及至少一额外取代基接在苯环结构上,其系系选自卤原子,卤烷基,氰基,醯基,甲醯烷氧基,芳基,烷氧基,胺基,N--取代胺基烷硫基及烷基亚磺醯基,经取代之苯甲酸不包括一烷基苯甲酸;(B)含杂原子之非环系羧酸具有一含1至6碳原子之主烃结构,具有一个羧基接到主烃结构之碳原子,及至少一个额外取代基,系选自下式之基团所组成:--SRC^1C,及--NRC^2CRC^3C式中RC^1C,RC^2C及RC^3C分别表示选自下列之一者:氢原子,含1至15碳原子之芳基,含2至15碳原子之烯基,含6至15碳原子之芳基,含2至15碳原子之醯基,及含2至15碳原子之甲醯烷氧基,额外取代基之杂原子接到主烃结构所含且相对于羧基位在或--位之碳原子;及(C)5至12员杂环系羧酸具有一5至12员杂环系结构,包含选自氧,硫及氮原子中之杂原子,及一羧基接到杂环系结构所含且相对于杂原子位在--位之碳原子。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该经取代之苯甲酸(A)具有于25℃温度,于0至0.1莫耳/升离子强度水中,测得之pKa为1.50至6.0。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经取代之苯甲酸(A)系选自氟苯甲酸类,氯苯甲酸类,溴苯甲酸类,氟烷基苯甲酸类,氯烷基苯甲酸类,氰基苯甲酸类,醯基苯甲酸类,甲醯烷氧基苯甲酸类,芳基苯甲酸类,胺基苯甲酸类,烷硫基苯甲酸类,烷氧基苯甲酸类及烷基亚磺醯基苯甲酸类。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经取代之苯甲酸(A)中,额外取代基系接到苯环结构中相对于羧基之邻位。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其中该经取代之苯甲酸(A)系选自o--醯基苯甲酸类,o--胺基苯甲酸类,o--芳基苯甲酸类及o--卤苯甲酸类。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方法,其中该含杂原子之非环系羧酸(B)具有选自--SRC^1C,及--NRC^2CRC^3C之额外取代基,且接到主烃结构所含碳原子,并位在相对于羧基之--位。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该含杂原子之非环系羧酸(B)中,额外取代基系选自烷硫基,N--醯基----胺基,及N--甲醯烷氧基----胺基。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该含杂原子之非环系羧酸(B)具有选自--SRC^1C,及--NRC^2CRC^3C之额外取代基,且接到含2至6碳原子之主烃结构所含碳原子,并位在相对于羧基之--位。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于5到12员杂环系羧酸(C)中,5到12员杂环系结构系选自 喃, 吩及咯啶结构,其可取代以至少一与羧基不同的取代基。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于5到12员杂环系羧酸(C)系选自无取代及经取代2-- 喃羧酸类,2-- 吩羧酸类,2--咯啶羧酸类及2--六氢啶羧酸类。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直链二聚物选择性促进剂之存在量为丙烯之0.001至5倍莫耳量。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二聚合步骤系于无氢气存在下进行者。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二聚合步骤系于70至220℃之温度进行者。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二聚合步骤系于由0.068至100kg/cmC^2CG之压力下进行者。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二聚合步骤系于由选自下列之至少一者组成的反应介质内进行者:化合物,亚 化合物,醚化合物,烃化合物,醯胺化合物,卤化烃化合物,酯化合物,醇化合物及水。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催化剂之钌化合物系选自氯化钌,溴化钌,碘化钌,硫酸钌及硝酸钌,乙酸钌,丙酸钌,丁酸钌,戊酸钌,己酸钌,硬脂酸钌,环烷酸钌,草酸钌及丁二酸钌,二氯肆(二甲亚 )钌,二氯肆丙烯钌,二氯参(三苯膦)钌,二氯肆(三苯膦)钌,及参(二甲亚 )钌,贰(2-- 吩羧酸酯)一水合物。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催化剂之存在量以丙烯之莫耳量为准为0.0001至10莫耳。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二聚合步骤系于进一步有选自硷性化合物及还原化合物中之至少一者存在下进行者。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中该硷性化合物系选自硷金属氢氧化物,硷金属碳酸盐,硷金属碳酸氢盐,羧酸硷金属盐,硷金属烷氧化物,氨,一烷胺类,二烷胺类,三烷胺类,苯胺,一烷苯胺类及二烷苯胺类。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中该还原化合物自有机锡化合物,有机锗化合物,有机矽化合物,有机硼化合物,有机铝化合物,氢化硼化合物,氢化铝化合物,金属--氢化合物及金属元素。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中该硷性化合物之存在量为钌化合物催化剂之0.05至30倍莫耳量。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中该还原化合物之存在量为钌化合物催化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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