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能随游戏动作产生宣示效果之游戏机
摘要 一种能随游戏动作产生宣示效果的游戏机包括一个监视器、一个处理器、一种用以储存若干发声群中各个发声群之资料的记忆体,其中的各个发声群系用以叙述与游戏相关的字词;也包括一个控制器,用以根据游戏程式及一个由处理器发出的指令信号来产生新的游戏场景,并针对此新场景所适用的一发声群,指定相关的资料;此游戏机亦包含一个音效发生器,用以根据上述指定的资料,产生适用于该新场景的音效。
申请公布号 TW270895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2.21
申请号 TW084103911 申请日期 1995.04.20
申请人 科乐美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上原和彦;井上秀登;西川直树;村田司朗;碇子正;豊原浩司
分类号 A63F9/22 主分类号 A63F9/2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 一种游戏机包括:一种能显示游戏场景的监视器;一种处理器,用以根据操作者的操控,产生一个指令信号;一种用以储存若干发声群中各个发声群资料的储存部位,各个发声群叙述一个与游戏相关的字词;一种控制器,用以依据装设于其中的游戏程式以及由处理器发出的一个指令信号来产生一个显示在监视器上的新场景,并且指定出适用于此新场景的发声群资料;以及一种声音产生器,用以依据指定的资料,产生出该新场景适用的音效。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游戏机,其中的声音产生器包含:一种转换器,能将指定的资料转换成音效;而转换的速率可将资料的频率保持在一个听觉的频宽中;以及一种传送器,能将指定的资料传送至转换器,而传送的速率较转换器中的转换速率为快。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中的游戏机,其中的资料被分割成若干的资料组,而该资料传送器将这些资料组一个接一个地以预定的时间间隔传送至转换器。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中的游戏机,其中的各个资料组被赋予一个特定的地址,而该控制器利用一个位址来指定资料。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中的游戏机,其中的储存部位包括:一种资料区,用以依据其各别的位址来存放资料组;一种参考区,用以存放各个发声群资料的首部位址以及资料组的数目;以及控制器藉着确认首部位址和资料组数目而指定资料。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中的游戏机,其中一个资料组传送的进行是藉着暂时中断产生新场景而动作。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中的游戏机,其中的控制器包括一个能设定中断时间的计时器。图示简单说明:图1中的方块图显示一个游戏机的控制系统配置,此游戏机具有本发明中所提出能随游戏动作进行音效宣示的功能;图2图示一个音效资料储存部位以及此控制系统周边装置的细部;图3中的流程图系针对在游戏中所进行的棒球赛,显示在打击场景中,指定发声群的操作过程;以及图4中的流程图针对在中断游戏进展的处理期间,显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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