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一种通风滤嘴香烟,具有一总合高滤嘴保持性多重滤嘴,该滤嘴系被一本身为一透气之包装物所包围,但是该包装物在特定区域中具有通风孔并且包围具有一烟草混合物之烟草烟丝卷的起始区域,该烟草混合物具有一高尼古丁含量并且含有膨胀活化或体积活化(也就是膨胀)烟草,因此所构成之该香烟在每次抽吸时提供一大致固定之气味量,其特征在于:(a) 一具有叶子烟草的烟草混合物,其中较大之部份,最好是全部或最后混合物,已经由已知扩张或膨胀法其中之一处理过,最好是由INCOM法来处理,该烟草混合物整体之填充容量已经被增加到一在4.0cm@su3/g与7.5cm@su3/g之间的范围内,纯叶子烟草之填充容量系增加到一在5cm@su3/g至8cm@su3/g之间的范围,具有一尼古丁含量为占叶子烟草乾重之1.0%到8.0%之叶子烟草,最好是占叶子烟草乾重的1.5%到6.0%;以及该烟草混合物整体之尼古丁含量系占该烟草混合物乾重之在2.5%与5%之间,最好是在3.5%左右;(b) 一具有至多200mg/cm@su3,最好是125-175mg/cm@su3之填充密度的香烟烟丝卷;(c) 一多重滤嘴,最好是双重滤嘴,具有一较高之烟丝卷侧抽吸阻力以及一较低之口侧抽吸阻力,整体滤嘴效率系在60%至99%之范围内,最好是在80%到99%之范围内,以及该滤嘴最好系以雷射穿孔而且具有范围在50%到95%加入空气的通风程度,在60%到95%加入空气之范围内较佳,在70%到95%加入空气之范围内尤佳;(d) 一具有较佳美国混合气味之主烟雾流,具有一6.0-7.5,最好7.0之烟雾pH値,低量凝结物(K)与尼古丁(N),K<3mg/香烟,最好K<1mg/香烟,而且N<0.6mg/香烟,最好是N<0.1mg/香烟,以及该主烟雾流之K/N値<10,最好是5。2.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通风滤嘴香烟,其特征在于该烟草混合物包含薄片烟草,该叶子烟草具有占叶子烟草乾重之1.0%到2.5%,最好是1.5%到2.0%的尼古丁含量,而且该薄片烟草具有占薄片烟草乾重之5%到10%,最好是8.5%的尼古丁含量,该薄片烟草还具有以占该薄片烟草乾重3%到10%的范围加入之特定于烟草的水果酸,该特定于烟草之较佳水果酸系顺丁烯二酸。3.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通风滤嘴香烟,其特征在于该香烟纸具有一10-60 CORESTA,最好是40CORESTA的孔隙度。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所述之通风滤嘴香烟,其特征在于该香烟纸是一减少第二烟雾流之纸,而且孔隙度<10 CORESTA。5.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任一所述之通风滤嘴香烟,其特征在于该烟草混合物全体已经过扩张或膨胀法处理过。6.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任一所述之通风滤嘴香烟,并在考虑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情形下,其特征在于只有该叶子烟草或该混合物之较大部份已被扩张或膨胀法处理过而且也可包含烟草肋之该薄片烟草或该混合物之剩余部份接着被混合在一起。7.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任一所述之通风滤嘴香烟,其特征在于该多重滤嘴系设计成一通风中空室滤嘴,其周缘穿孔区域系延伸超过该中空室并且最好设计成一雷射穿孔。8.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任一所述之通风滤嘴香烟,其特征在于该等香烟具有传统外型而且直径为7.8-8.1mm且长度为80-100mm。9.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任一所述之通风滤嘴香烟,其特征在于该等香烟具有较小之尺寸之外型,而且直径为4-7.7mm且长度为30-79mm。图示简单说明:第1图系本发明之香烟与传统淡烟,在每一次抽吸时所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