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改良解晰度之阴极射线管
摘要 一种彩色阴极射线管,包含一电子枪供产生并聚焦之直列式电子束;一偏向装置供偏向三电子束于水平及垂直方向;及一荧光幕受电子束射到时会发光。电子枪包含多数电子透镜沿管轴,对电子束之透镜动作及对管轴上第一电子透镜中侧电子束上透镜动作间差异由对电子束之透镜动作及管轴上第二电子透镜中侧电子束之透镜动作间差异修正。
申请公布号 TW322587 申请公布日期 1997.12.11
申请号 TW086102867 申请日期 1997.03.08
申请人 日立制作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御园正义
分类号 H01J29/56 主分类号 H01J29/5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一种彩色阴极射线管,包含:一电子枪,由多数电极构成,电极依序含一阴极,一第一格电极及一第二格以产生并聚焦三直列式电子束;一偏向装置,供偏向三电子束于水平及垂直方向;及一荧光幕,以三直列电子束射于其上而发光;其中多数电极形成至少二电子透镜延一管轴,至少二电子透镜各赋予不同之透镜动作至三直列电子束之一中央电子束及侧电子束。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透镜动作于三直列电子束之直列方向之一不同,及垂直直列方向之一方向。3.一种彩色阴极射线管,包含:一电子枪由多数电极构成,电极包含一阴极,第一格电极及第二格电极依此秩序安排,以产生并聚焦直到电子束;一偏向装置,供偏向三直列电子束于水平及垂直方向;及一荧光幕,受三直列电子束射于其上而发光;其中一组电极形成一前聚焦透镜及一主透镜用于三直列电子束中之中央电子束之透镜形成电极形状不同于形成用于三直列电子束中之侧电子束之前聚焦透镜及主透镜之一组电极。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二电极之相邻电子束开口大小彼此不同,至少于直列方向及垂直直列方向之一。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二格电极中相邻电子束开口之一之大小小于第一格电极中对应电子束开口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二格电极中相邻电子束开口至少之一之大小小于第一格电极于直列方向与垂直直列方向之一之对应电子束开口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二格电极中相邻电子束开口至少之一之面积小于第一格电极中对应电子束开口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用于中央电子束之主透镜电场及用于侧电子束之主透镜电场部分共通。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用于中央电子束之主透镜电场及用于侧电子束之主透镜电场部分共通,一屏蔽杯具共通于三直列电子束之单电子束开口位于其荧光幕侧上之主透镜处。10.一种彩色阴极射线管,包含:一电子枪由多数电极构成,电极依序包含一阴极,第一格电极,及第二格电极以产生并聚焦三直列电子束;一偏向装置,供偏向三直列电子束于水平及垂直方向;及一萤光幕受三直列电子束射于其上而发光;其中第二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大小不同于第二格电极中侧电子束开口之大小,第二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大小小于第一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大小。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二格中电子束开口小于对应电子束开口于直列方向及垂直直列方向之一者。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二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大小5-30%小于第二格电极中侧电子束开口之大小,于直列方向及垂直直列方向至少之一。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二格电子束中中央电子束开口面积5-51%小于第二格电极中侧电子束开口之面积。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一格电子束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大小5-30%小于第一格电极中侧电子束开口之大小,于直列方向及垂直直列方向至少之一。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一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面积5-51%小于第一格电极中侧电子束开口之面积。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二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大小5-30%小于第二格电极中侧电子束开口之大小,于直列方向与垂直直列方向至少之一。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二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面积,5-51%小于第二格电极中侧电子束开口之面积。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一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大小5-30%小于第一格电极中侧电子束开口之大小,于直列方向及垂直直列方向至少之一。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一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面积5-51%小于第一格电极中侧电子束开口之面积。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二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大小5-30%小于第二格电极中侧电子束开口之大小,于直列方向及垂直直列方向至少之一。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二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面积5-51%小于第二格电极中侧电子束开口之面积。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一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大小5-30%小于第一格电极中侧电子束开口之大小,于直列方向及垂直直列方向至少之一。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一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面积5-51%小于第一格电极中侧电子束开口之面积。24.一种彩色阴极射线管,包含:一电子枪供产生及聚焦三直列电子束;一偏向装置供偏向三直列电子束于水平及垂直方向;及一荧光幕受三直列电子束射于其上而发光;其中电子枪包含多数电子透镜沿一管轴;及以中央电子束之透镜动作与第二电子透镜中侧电子束沿管轴之透镜动作间差异修正中央电子束之透镜动作与第一电子透镜中侧电子束于管轴上之透镜动作间差异。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第一电子透镜为一最终透镜,第二电子透镜具有第一格电极,第二格电极及第三格电极。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最终电极具有一对面对电极,各于其端面有一单开口共通于三直列电子束,第二格电极结构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之面积小于侧电子束开口者。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彩色阴极射线管,其中最终透镜具一对面对电极,各于其端面具一单开口共通于三直列电子束,第二格电极中中央电子束开口于垂直直列方向之大小小于侧电子束开口于垂直直列方向之大小。图示简单说明:第一A及一B图示意图代表习知光学系统中用于本发明一彩色阴极射线管之直列式电子枪结构例,其中第一A图为一中央电子枪,第一B图为一侧电子枪;第二A及二B图示意图代表习知光学系统中用于本发明彩色阴极射线管之直列式电子枪另一结构例,其中第二A图为一中央电子枪,第二B图为一侧电子枪;第三A及三B图显示用于本发明彩色阴极射线管之直列式电子枪之G1电极与G2电极中电子束开口之形状第一例;其中第三A图供G1电极,第三B图供G2电极;第三C及第三D图类似第三A及三B图,说明第三A及三B图所示电子束开口形状之关系颠倒之例;第四A及四B图说明用于本发明彩色阴极射线管之直列式电子枪之G1电极与G2电极之电子束开口形状之第二例;其中第四A图供G1电极,第四B图供G2电极;及第四C及四D图类似第四A及四B图,说明第四A及四B图所示电子束开口形状之关系颠倒;第五A及五B图说明用于本发明彩色阴极射线管之直列式电子枪之G1电极与G2电极之电子束开口形状之第三例,其中第五A图供G1电极,第五B图供G2电极;及第五C及五D图类似第五A及五B图,说明第五A及五B图所示电子束开口形状之关系颠倒;第六A及六B图说明用于本发明彩色阴极射线管之直列式电子枪之G1电极与G2电极之电子束开口形状之第三例,其中第六A图供G1电极,第六B图供G2电极;及第六C及六D图类似第六A及六B图,说明第六A及六B图所示电子束开口形状之关系颠倒;第七A及七B图说明用于本发明彩色阴极射线管之直列式电子枪之主透镜形成电极之一结构例,其中第七A图为电极前视图,及第七B图为电极之部份切开侧视图;第八A及八C图说明用于本发明彩色阴极射线管之直列式电子枪之主透镜形成电极另一之结构例,其中第八A图为电极前视图,第八B图为第八B图沿线VIIIB--VIIIB之截面图;及第八C图为第八A沿线VIIIC--VIIIC截面图;第九A图显示用于本发明彩色阴极射线管之直列式电子枪之一屏蔽杯结构例;第九B图显示一前视图及截面侧视图,说明用于本发明彩色阴极射线管之直列式电子枪之屏蔽杯另一结构例;第十图示意图说明之例中,多数电极沿管轴安装之面电子束开口彼此大小不同;第十一图立体图说明具第十图电极之直列式电子枪之组装;第十二图截面图说明本发明彩色彩色阴极射线管之结构例;及第十三A及十三B图示意侧视图分别说明结合于第十二图所示彩色阴极射线管之单电位式及双电位式直列电子枪之结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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