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可降低臭味的可弃吸收产品,该吸收产品包括:一吸收结构,该吸收结构包括占其总重为30至100wt%之溶液聚合的,水膨胀的,一般不溶于水的水凝胶聚合物吸收材料,至少为2%的该水凝胶聚合物吸收材料之微粒尺寸小于200微米;至少部分地遮盖该吸收结构外表面的遮盖材料;以及一亲水/亲脂平衡小于12的表面活性剂,该表面活性剂有效地降低尿液的臭味,其中施加至吸收产品上之表面活性剂量占吸收结构总重为0.005至25wt%。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吸收产品,其中该吸收结构更进一步地包括一纤维材料。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吸收产品,其中该纤维材料为木材纸浆膨松物。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吸收产品,其中该吸收结构包括占该吸收结构总重为50至100wt%之该水膨胀的,一般不溶于水的水凝胶聚合物吸收材料。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的吸收产品,其中该吸收结构包括占该吸收结构总重为60至100wt%之该水膨胀的,一般不溶于水的水凝胶聚合物吸收材料。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吸收产品,其中该遮盖材料包括体侧衬里及背薄片,该吸收结构位在该体侧衬里及背薄片之间。7.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吸收产品,其中表面活性剂存于该吸收结构中。8.依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的吸收产品,其中该表面活性剂涂层在该水膨胀的,一般不溶于水的水凝胶聚合物吸收材料上。9.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吸收产品,其中该吸收结构中该表活性剂的含量小于吸收结构中该水膨胀的,一般不溶于水的水凝胶聚合物吸收材料之总重的20wt%。10.依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的吸收产品,其中该吸收结构中该表活性剂的含量小于吸收结构中该水膨胀的,一般不溶于水的水凝胶聚合物吸收材料之总重的10wt%。11.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的吸收产品,其中该吸收结构中该表活性剂的含量小于吸收结构中该水膨胀的,一般不溶于水的水凝胶聚合物吸收材料之总重的5wt%。1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吸收产品,其中该表面活性剂之亲水/亲脂平衡小于10。1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吸收产品,其中该表面活性剂择自于乙氧基山梨糖醇酣单油酸酯,山梨糖醇酣单油酸酯,以及乙氧基C11-C15二级醇。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代表符合本创作之用后可弃尿裤10。第二图示符合本创作之妇女卫生棉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