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断裂强度高于600mN/德士且含400支以上纤丝之技术应用纤维素纤丝纱线,其特征为该纱线可作成在捻系数200下具断裂强度高于450mN/德士之绳索,而构成该纱线之纤丝具有不沿纤丝之轴伪周期变异之形态。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纤维素纤丝纱线,其特征为该绳索在捻系数下具有高于500mN/德士之断裂强度。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纤维素纤丝纱线,其特征为该纱线含有500支以上纤丝。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纤维素纤丝纱线,其特征为该纱线含有100支以上纤丝。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纤维素纤丝纱线,其特征为该纱线之断裂强度高于750mN/德士。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纤维素纤丝纱线,其特征为该纱线之断裂强度高于850mN/德士。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纤维素纤丝纱线,其特征为该纱线制成之绳索,以TASE 1%表示,在捻系数200下具有高于30mN/德士之弹性模数。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纤维素纤丝纱线,其特征为该绳索在捻系数200下具有高于35mN/德士之弹性模数。9.一种由含有400支以上纤丝之技术应用纤维素纤丝纱线构成之绳索,其特征为该绳索在捻系数200下具有高于450mN/德士之断裂强度,而纤维素纤丝纱线具有不沿纤丝之轴伪周期变异之形态。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绳索,其特征为该绳索在捻系数200下具有高于500mN/德士之断裂强度。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绳索,其特征为该纱线含有500支以上纤丝。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绳索,其特征为该纱线含有1000支以上纤丝。13.根据前述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绳索,其特征为弹性模数,以TASE 1%表示,在捻系数200下高于30mN/德士。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绳索,其特征为弹性系数在捻系数200下高于35mN/德士。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纤维素纤丝纱线,其系作为补强材料。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绳索,其系作为补强材料。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纤维素纤丝纱线,其系作为会遭受机械、动力负荷之橡胶物件中之补强材料。1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绳索,其系作为会遭受机械、动力负荷之橡胶物件中之补强材料。1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纤维素纤丝纱线,其中橡胶物件系车辆轮胎。2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绳索,其中橡胶物件系车辆轮胎。2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纤维素纤丝纱线,其中橡胶物件系软管。2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绳索,其中橡胶物件系软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