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制备烤完后具有油炸质地之冷冻炸部份熟马铃薯条之方法
摘要 本发明系关于一种冷冻之水合炸半熟马铃薯条,其含有约35%至约55%水分,当其经烤完后,其实质上具有与油炸过之炸薯条相同之内部与表面质地。更特定言之,本发明系关于在消费前供接着在烤箱中完成之炸半熟马铃薯条,其系藉由下述方法制备:(a)将马铃薯条在油温约270℉(132℃)至约385℉(196℃)下炸半熟,历经足以使该炸半熟薯条之水含量降至约30%到约50%之时间,(b)水合该炸半熟薯条表面,直到其增加重量约1%至约12%为止,及(c)冷冻该经水合之炸半熟薯条。该冷冻,经水合之炸半熟薯条含有约35%至约55%水分。
申请公布号 TW374696 申请公布日期 1999.11.21
申请号 TW086105601 申请日期 1997.04.29
申请人 宝硷公司 发明人 比利克洛姆威华契;杰佛瑞约翰凯斯特;派崔克约瑟柯瑞根;约瑟詹姆士艾森
分类号 A23L1/217 主分类号 A23L1/217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主权项 1.一种制备冷冻炸半熟马铃薯条之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a)将马铃薯条在温度270℉(132℃)至385℉(196℃)之油中炸半熟,历经足以使该炸半熟薯条之水含量降至30%至50%之时间;b)藉由施加水,包含水及水溶性矫味剂之水溶液或包含经分散在连续水相中之油溶性矫味剂或调理油之含水分散液,使该炸半熟薯条之表面水合,直到该炸半熟薯条之重量增加1%至12%为止;及c)冷冻该经水合之炸半熟薯条;该冷冻,经水合之炸半熟薯条具有总体水份为35%至55%。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来自步骤a)之炸半熟薯条之水含量为32%至46%。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来自步骤a)之炸半熟马铃薯条之水含量为34%至42%。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水或水溶液或分散液之施加,系使该炸半熟薯条之重量增加3%至8%。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其中水或水溶液或分散液之施加,系使该炸半熟薯条之重量增加4%至6%。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方法,其中该冷冻之经水合炸半熟薯条之总体水含量为38%至52%。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该冷冻之经水合炸半熟薯条之总体水含量为40%至50%。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中该冷冻之经水合炸半熟薯条之总体水含量为42%至38%。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水或水溶液或分散液之施加,系使该炸半熟薯条之重量增加3%至8%。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其中水或水溶液或分散液之施加,系使该炸半熟薯条之重量增加4%至6%。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方法,其中该冷冻之经水合炸半熟薯条之总体水含量为38%至52%。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该冷冻之经水合炸半熟薯条之总体水含量为40%至50%。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方法,其中该冷冻之经水合炸半熟薯条之总体水含量为42%至48%。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是以喷雾装置将水或水溶液或分散液施加至该炸半熟薯条之表面。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系将来自步骤a)之炸半熟薯条于其表面水合之前冷冻。
地址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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