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谷物中之植物保护剂及/或不欲物质之去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含/不含麸皮,经或未经精白处理的含馈入谷物利用压力范围在100至250bar之液态或超临界二氧化碳,温度范围30至50℃,及添加或未添加辅助溶剂下在初始阶段调整成含水量为10至20重量%并予以萃取,预乾燥,且萃取物系藉由一清洗管柱(塔)在等压操作下分离出,或藉由一预分离器及一清洗管柱以二步骤方式及降压处理予以分离出。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谷物中之植物保护剂及/或不欲物质之去除方法,其中所使用的馈入谷物系指已收获的,脱壳或未脱壳,精白或未精白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谷物中之植物保护剂及/或不欲物质之去除方法,其中馈入谷物之含水量系由液态或超临界二氧化碳中添加水予以调整而成。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谷物中之植物保护剂及/或不欲物质之去除方法,其中馈入谷物系混合以由丙酮、乙醇、甲醇、乙酸乙酯、乙烯、乙烷、丙烷及丁烷选出的辅助溶剂。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4项之任一项之谷物中之植物保护剂及/或不欲物质之去除方法,其中被加入二氧化碳中之辅助溶剂为由水及/或丙酮、乙醇、甲醇、乙酸乙酯、乙烷、乙烯、丙烷及丁烷选出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谷物中之植物保护剂及/或不欲物质之去除方法,其中被加入二氧化碳中之辅助溶剂系以连续或不连续方式供应至其量使二氧化碳之含水量达部分饱和或完全饱和。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谷物中之植物保护剂及/或不欲物质之去除方法,其中萃取物之由二氧化碳中分离的操作系在附有一清洗管柱(塔)之等压操作。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谷物中之植物保护剂及/或不欲物质之去除方法,其中藉由一预分离及一清洗管柱以二步骤方式及降压处理由二氧化碳中分离萃取物之操作系在气相中进行。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谷物中之植物保护剂及/或不欲物质之去除方法,其中欲予萃取的馈入谷物系呈完整显粒,破碎颗粒或研磨粉末状态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