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可以从外部设备下载网际网路上一些特定指令及/或资料的电子玩具,包括有:一个至少部分中空之本体,其上设有一资料传输装置,系用来承接自该外部设备输入的指令及/或资料;一设置在该中空本体内之电子电路板,其上至少装设有一微处理器、一读、写(放、录)记忆体装置、一控制器、一数位/类比信号转换器及一界面装置,该电子电路板系与该资料输入装置呈电气连接;及至少一个预先设计好特定功能之机构,该机构与该电子电路板系呈电气连接;藉此,当自外界下载特定指令及/或资料并储存在该读、写(放、录)记忆体装置内时,该微处理器将可从该读、写(放、录)记忆体装置内读取指令及/或资料,经由该控制器及数位/类比信号转换器,进而使该机构主动地或被动地产生预先设计好的功能。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子玩具,其中该读、写(放、录)记忆体装置系属快闪记忆体,俾使该电子玩具可以从外界反覆下载不同的指令及/或资料,藉由该微处理器指挥该机构完成与前次相同或不同的预定功能。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子玩具,其中该读、写(放、录)记忆体装置系属EEPROM,俾使该电子玩具可以从外界反覆下载不同的指令及/或资料,藉由该微处理器指挥该机构完成与前次相同或不同的预定功能。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子玩具,在贩卖之际,该读、写(放、录)记忆体装置内可以是空白而没有储存指令或资料的。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之电子玩具,其中该预先设计好的机构之特定功能可以是产生声音、发光、显示字幕或图形、或触发机械动作。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子玩具,其中该资料传输装置系由一数据资料承接装置及一通讯电缆组成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子玩具,其中该资料传输装置系红外线传输器。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电子玩具,其中该本体之数据资料承接装置平时可被一盖体遮住。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子玩具,其中该读、写(放、录)记忆体装置并不是固设在该电子电路板上,而是呈可抽换式地自该本体外插入并与该电子电路板呈电气连接。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电子玩具,其中该读、写(放、录)记忆体装置系属快闪记忆体,俾使该电子玩具可以从外界反覆下载不同的指令及/或资料,进而使该微处理器指挥该机构完成与前次相同或不同的预定功能。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或10项所述之电子玩具,其中该机构预先设计好的特定功能可以是产生声音、发光、显示字幕或图形、或触发机械动作。12.一种可以从外界下载网际网路上一些特定指令及/或资料的电子玩具,包括有:一个至少部分中空之本体,其上开设有一狭长形开口;一记忆体匣连接器,系安装在该狭长形开口中;一设置在该中空本体内之电子电路板,其上装设有至少一微处理器、一控制器、及一数位/类比信号转换器,该电子电路板系与该记忆体匣连接器呈电气连接;及至少一个预先设计好特定功能之机构,该机构与该电子电路板系呈电气连接;藉此,当一片自网际网路下载并储存有特定指令及/或资料之记忆体匣插入该记忆体匣连接器内时,该微处理器将可从该记忆体内读取指令及/或资料,并进而指挥该机构完成预先设计好的特定功能。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电子玩具,其中该机构预先设计好的特定功能可以是产生声音、发光、显示字幕或图形、或触发机械动作。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13项所述之电子玩具,其中该本体之狭长形开口平时可被一盖体遮住。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本发明电子玩具之一实施例的剖视示意图。第二图为本发明电子玩具之一实施例的前视图。第三图为附图一所示实施例中有关之电子电路设计方块图。第四图为本发明电子玩具之另一实施例中有关之电子电路设计方块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