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具有基板、对向配置于基板之基板、基板与基板所挟持之液晶层、及形成显示部之多数像素,且在各像素设有对应于像素之第一像素电极及第二像素电极、及对应于第一像素电极及第二像素电极之共通电极。
申请公布号 TW513599 申请公布日期 2002.12.11
申请号 TW090121067 申请日期 2001.08.27
申请人 日立制作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青山哲也;小村 真一;内海夕香
分类号 G02F1/133 主分类号 G02F1/13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具有第一基板、对向配置于第一基板之第二基板、被第一基板与第二基板所挟持之液晶层、及形成显示部之多数像素,其特征在于:在各像素设有对应于各像素之第一像素电极及第二像素电极、与对应于第一像素电极及第二像素电极之共通电极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将第1像素电极及第2像素电极配置于第1基板上,将对应于第1像素电极及第2像素电极之共通电极配置于第1基板或上述第2基板中之一者上。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像素电极及第二像素电极分别为可供给对应于各像素之电位之电极者。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设有将电位供给至第一像素电极之第一讯号驱动器、将电位供给至第二像素电极之第二讯号驱动器、控制输送至第一讯号驱动器与第二讯号驱动器之讯号之讯号控制电路者。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像素电极、共通电极及第二像素电极系设于第一基板上者。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像素电极与共通电极为线状电极,第一像素电极与共通电极被配置成大致平行,第二像素电极位于第一像素电极与共通电极之间者。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像素电极与共通电极为线状电极,第一像素电极与共通电极被配置成大致平行,第二像素电极之至少一部分重叠于第一像素电极或共通电极者。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二像素电极为线状电极,第二像素电极之宽度在第二像素电极所重叠之第一像素电极或共通电极之宽度以下者。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二像素电极为线状电极,第二像素电极之宽度超过第二像素电极所重叠之第一像素电极或共通电极之宽度者。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像素电极与共通电极为线状电极,第一像素电极与共通电极被配置成大致平行,第二像素电极配置于比第一像素电极与共通电极更下层,第二像素电极重叠于第一像素电极与共通电极,第二像素电极与第一像素电极之间及第二像素电极与共通电极之间设有绝缘膜者。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像素电极与第二像素电极为线状电极,第一像素电极与第二像素电极被配置成大致平行,共通电极位于第一像素电极与第二像素电极之间者。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像素电极与第二像素电极为线状电极,第一像素电极与第二像素电极被配置成大致平行,共通电极之至少一部分重叠于第一像素电极或第二像素电极者。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像素电极与第二像素电极为线状电极,第一像素电极与第二像素电极被配置成大致平行,共通电极配置于比第一像素电极及第二像素电极更下层,共通电极重叠于第一像素电极与第二像素电极,共通电极与第一像素电极之间及共通电极与第二像素电极之间设有绝缘膜者。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至9或11至13项中任一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配置在每一像素之多数第一像素电极经由第一连接部被连接,配置在每一像素之多数第二像素电极经由第二连接部被连接,多数第一像素电极及第一连接部,与多数第二像素电极及第二连接部不重叠者。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像素电极、第二像素电极、第一讯号线与第二讯号线配置于同层,共通电极与扫描线配置于同层者。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像素电极及第二像素电极设于第一基板上,共通电极设于第二基板上者。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像素电极与第二像素电极为线状电极,第一像素电极与第二像素电极被配置成大致平行,共通电极重叠于第一像素电极与第二像素电极者。1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6或17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共通电极上配置有厚1.5m以上之电介质者。1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电介质重叠于共通电极之部分设置贯通电介质之凹部或具有厚度之50%以上之深度之凹部者。2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或10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施加至第一像素电极之电位与施加至共通电极之电位之差为最大或最小之时,施加至第二像素电极之电位为施加至第一像素电极之电位与施加至共通电极之电位之大致平均値者。2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至9项中任一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施加至第一像素电极之电位与施加至共通电极之电位之差为最大或最小之时,施加至第二像素电极之电位大致等于施加至第二像素电极所重叠之第一像素电极或共通电极中任一方电极之电位者。2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至13项中任一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施加至第一像素电极之电位与施加至共通电极之电位之差为最大或最小之时,施加至第二像素电极之电位大致等于施加至第一像素电极之电位者。2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或19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施加至第一像素电极之电位与施加至第二像素电极之电位之差为最大或最小之时,施加至共通电极之电位为施加至第一像素电极之电位与施加至第二像素电极之电位之大致平均値者。2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液晶层具有正的诱电率异方性者。2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设有扫描驱动器、连接于扫描驱动器之多数第一扫描线、连接于第一讯号驱动器且设成与多数第一扫描线交叉之多数第一讯号线、及连接于第二讯号驱动器之第二讯号线,多数像素对应于多数第一扫描线与多数第一讯号线所围成之区域,并使第一像素电极对应于第一讯号线,第二像素电极对应于第二讯号线者。2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第一基板上设有第一扫描线、第一讯号线、及对应配置于第一扫描线与第一讯号线之交点附近之第一开关元件,在第二基板上设有连接于扫描驱动器,且交叉于第二讯号线而被配置之第二扫描线、第二讯号线、对应配置于第二扫描线与第二讯号线之交点附近之第二开关元件者。2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在第一基板上设有第一扫描线、第一讯号线、第二讯号线、对应配置于第一扫描线与第一讯号线之交点附近之第一开关元件、对应配置于第一扫描线与第二讯号线之交点附近之第二开关元件者。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一之像素剖面构造之图。图2系表示以往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像素剖面构造之图。图3A、3B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一之像素剖面构造之图。图4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一之构造之图。图5A、5B系表示控制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一之像素部分之电场分布之说明图。图6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一之色调之驱动电压依存性之图。图7A、7B系表示以往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像素构造之图。图8系表示以往之液晶显示装置之构造之图。图9系表示以往之液晶显示装置之色调之驱动电压依存性之图。图10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三之像素剖面构造之图。图11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四之像素剖面构造之图。图12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五之像素剖面构造之图。图13A、13B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六之像素构造之图。图14A、14B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七之像素构造之图。图15A、15B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八之像素构造之图。图16A、16B系表示控制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八之像素部分之电场分布之说明图。图17A、17B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九之像素构造之图。图18A、18B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十之像素构造之图。图19A、19B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十一之像素构造之图。图20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十二之像素剖面构造之图。图21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十三之像素剖面构造之图。图22系表示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之实施例十四之像素构造之图。
地址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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