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适用于电子产品的遮光箱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适用于电子产品的遮光箱,包括箱体,所述箱体包括左箱体、右箱体和遮光箱底板,箱体上侧设有开口,左箱体包括第一侧板,第一侧板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活动的第二侧板和第三侧板,所述右箱体和左箱体结构相同,右箱体包括第四侧板,第四侧板的左右两侧分别活动设置有第五侧板和第六侧板,第一侧板和第四侧板对应,第二侧板的外壁和第五侧板的内壁相对应,第三侧板的外壁和第六侧板的内壁相对应,右箱体与左箱体组成箱体的四壁后和遮光箱底板快速连接。本实用新型体积小,便于携带,可以快速的进行拆装,在户外可以对电子设备的液晶显示屏起到很好的遮光作用。
申请公布号 CN205692472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16
申请号 CN201620561488.X 申请日期 2016.06.08
申请人 天津市瑞傲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宝琪
分类号 G09F9/00(2006.01)I;G09F9/35(2006.01)I 主分类号 G09F9/00(2006.01)I
代理机构 天津滨海科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11 代理人 李莉华
主权项 一种适用于电子产品的遮光箱,包括箱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包括左箱体(12)、右箱体(13)和遮光箱底板(7),箱体上侧设有开口,左箱体(12)包括第一侧板(1),第一侧板(1)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活动的第二侧板(2)和第三侧板(3),所述右箱体(13)和左箱体(12)结构相同,右箱体(12)包括第四侧板(4),第四侧板(4)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活动的第五侧板(5)和第六侧板(6),第一侧板(1)和第四侧板(4)相对应,第二侧板(2)的外壁和第五侧板(5)的内壁相重合,第三侧板(3)的外壁和第六侧板(6)的内壁相重合,右箱体(13)和左箱体(12)组成箱体的四壁后与遮光箱底板(7)快速组合成整个箱体。
地址 300000 天津市东丽区开发区一经路32号320A室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