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有较大能力从蔗糖液移除有色体之粒状活化碳及骨炭之掺合物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40553 申请公布日期 1981.12.01
申请号 TW06913234 申请日期 1980.11.20
申请人 加尔浣公司 发明人 菲力普.比.瑞利
分类号 C13D3/12 主分类号 C13D3/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将蔗糖液脱色及脱灰之系统,于其中使蔗糖液通过装有炭之滤器以除去灰分及颜色,其改进之处为提供装有重量量计目约10至50%粒状活性炭及目约50至90%粒状骨炭之床层者。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系统,在其中该床层含有重量计约10至30%之粒状活性炭者。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系统,在其中骨炭及活性炭之颗粒大小为850筛孔者,4﹒用以将蔗糖液脱灰及脱色之一种改良方法,在其中使糖液通过供脱色及脱灰用之含炭物质,其改进之处为使糖液通过装有重量计约10至50%粒状活性炭及约50至90%粒状骨炭之掺合物之床者。5﹒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之方法,在其中该床含有约10至30%之粒状活性炭者。6﹒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之方法,在其中骨炭及活性炭之颗粒大小为至少850筛孔者。7﹒用以从蔗糖液内除去有色体及灰分之骨炭及活性炭之掺合物,含有重量计10至50%之粒状活性炭及50至90%之粒状骨炭者。8﹒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7﹒项之掺合物,包含约10至30%之粒状活性炭。9﹒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7﹒项之掺合物,在其中粒状骨炭及活性炭为约850筛孔者。
地址 美国宾塞维尼亚州罗宾逊镇第60途堪贝尔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