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建筑物之通风系统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63133 申请公布日期 1984.12.01
申请号 TW07213568 申请日期 1983.10.19
申请人 吉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池村昭夫;木 实
分类号 F24F7/04 主分类号 F24F7/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石獌 台北巿南京西路一之一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建筑物之涌风系统,包括,(a)一窗单位含有一窗框架形成一窗口,让窗框架具有:川至少一第一流通路以供传热媒体流通;(b)至少一第二流通路以供空气流通,邻接于该第一流通路;(c)一送风机配宣于该窗口而具有一热交换元件配置于送风机内,让送风机连通于该第二流通路;(d)一对空气入口及出口分别配置于该窗单位之内及外侧。该配置于内侧之空气排出口系沿窗框架之较长方向配置。2.加请求专利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让窗框架含有一对上及下水平框构件,一对垂直台构件连接该对水平框构件,及一中水平框构件延伸于该上及下水平框构件之间,该送风机配置于该中水平框构件与该上及下水平框构件之一之间。3.如请求第二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让中水平框构件具有该第一及第二流通路。4.如请求第3.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让送风机配宣于该中与上水平框构件之间,让上水平框构件具有该第一及第二流通路。5.如请求第4.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该中水平框构件具有该空气入口于该窗单位之内侧。6.如请求第五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该送风横具有该空气出口于该窗单位之内侧及具有该对空气入口及出口于该窗单位之外侧。7.如请求第五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让土水平框构件具有空气出口于该窗单位之内侧,让送风机具有该对空气入口及出口于该窗单位之外侧。8.如请求第3.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让送风机配置于该中与下水平框构件之间,让下水平框构件具有该第一及第二流通路。9.如请求第&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让送风机具有该入口于该窗单位之内侧。10.如请求第且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让中水平框构件具有该出口于该窗单位之内侧。11.如请求第10.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让送风机具有该空气入口于该窗单位之内侧。12.如请求第11.项所述之通风系统,含有一镂板构件配宣被该送风机之外侧而延伸于该中与下水平框构件之间。13.lra请求第U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让体板构件具有该空气人目于该窗单位之外侧。14.如请求第13;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让体板构件尚具有该空气出口于该窗单位之外侧。15.如请求第『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让送风机具有一对空气引入及排出口连通放在该窗单位外侧之该对空气入口及出口。16.如请求第14.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让下水平框构件具有一对空气引入及排出口连通于在该窗单位之外侧之该对空气入口及出口。17.如请求第此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该中水平框构件具有该空气出口于该窗单位之内侧,该垂直框构件之一具有该对空气入口及出口。18.如请求第12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该垂直框构件之一具有该第一及第二流通路及该空气入口于该窗单位之外侧。19.如请求第13.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该中水平框构件具有该出口于该窗单位之外侧。20.如请求第19.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该镂板具有空气排出通道,连通于该出口21,如请求第z项所述之通风系统,各该水平及垂直台构件具有一中空内部以构成该第二流通路,及一管配置于该中空内部并与该框构件形成为一体。22如请求第『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该管配置于该框构件之内侧。23.如请求第『项所述之通风系统,让框构件具有一隔间壁将该中空内部分隔成二舱,让送风机连通于该舱之一,让框构件具有该入口及出口之一且连通于另一舱,让隔间壁具有至少一孔连通于该二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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