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蒸汽熨斗包括一外壳,一底板,一储水槽,一蒸汽室和至少两个加热元件,在加热元件中至少有一个元件用于蒸汽室之加热,且另外至少有一个元件,用于底板之加热。其特色是,生产蒸汽之元件所发出功率较底板加热元件所发出者为高。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蒸汽熨斗,所具特色是,其加热元件之总功率至少是1400瓦。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或2.项之蒸汽熨斗,其特色为,熨斗包括一个具有热开关之电路,当蒸汽室之温度升至 105 ℃ 以上时,该电路中断通往上述两个加热元件之电流。4.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或3.项之蒸汽熨斗,其特色是该熨斗包括一手动激励开关,藉此开关可将加热底板之电流个别地予以接通,而底板的温度由另外一个热元件将其限制到100 ℃ 以下之某一固定値。5.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2.,3.或4.项之蒸汽熨斗,其特色是该熨斗包括个别指示器,以指示至熨斗之主电流或至底板及/或蒸汽室加热元件之电流是否中断。6.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5.项之蒸汽熨斗,其特色是该熨斗包括一个开关,当蒸汽室温度超过 95℃ 且未实施熨烫时,可藉该开关将通往加热元件之电流中断。7.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6.项之蒸汽熨斗,其特色是底板和蒸汽室,藉热开关使之各维持于一特定之温度,且二者相互热连接。8.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7.项之蒸熨斗,其特色是底板与蒸汽室的工作温度,以及热接触的大小,是作如此选择的,即由底板至蒸汽室之热流动,较之由蒸汽室至周围的热损失为大或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