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鞋之制造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117698 申请公布日期 1989.09.01
申请号 TW075106155 申请日期 1986.12.22
申请人 千叶岩谷兴产股份有限公司;岩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臼岩三喜男;新海正修;藤岛千里
分类号 A43B10/00 主分类号 A43B10/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敏生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伟成第一大楼
主权项 1﹒一种皮鞋之制造方法,将制鞋之面皮(uppers)元件与中底敷张于鞋模上,将该等各元件施以接合成为一体后,并加装鞋底(bottom)板制成皮鞋,其特征为:将制成之皮鞋收容在急速冷冻装置内,以液化瓦斯喷洒于皮鞋之表面予与急速冷却用以制止鞋之变形走样之皮鞋之制造方法。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鞋之制造方法,其中所使用之液化瓦斯系为液化氮气瓦斯。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鞋之制造方法,其中所使用之液化瓦斯系为液化二气化碳瓦斯。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鞋之制造方法,其中所使用之液化瓦斯系为液化空气。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鞋之制造方法,其中所使用之液化瓦斯系为液化氩气瓦斯。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皮鞋之制造方法,其中,将液化瓦斯喷射于快速冷冻装置内,再藉由风扇将喷在装贵内之瓦斯吹散,使冷却环境之温度降低至摄氏负50度至负120度间之均一化状态。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6项所述之皮鞋之制造方法,其中,为将快速冷冻装置内之温度设定为摄氏负50度至负120度之间,冷却时间设定为1分20程至2分30秒。图示简单说明:第1图为液仕氮气式急速冻结装置之概要说明图。第2图至第4图为将鞋子施行急冷完成加工后之结果示意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