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二双环壬烷衍生物及其除草组成物
摘要 具有下式(I)之9-苯亚氨基-8--1,6-二双环〔4,3,0〕壬烷-7-酮衍生物:□ (Ⅰ)式中每一X和Y为氢或卤素,而Z为-CC其中R为氢或C1-4烷基,而R1为C1-6烷基,C5-6环烷基或C3-5烷氧烷基,或-COOQ式中Q为C1-6烷基,或Y和Z一起形成
申请公布号 TW130404 申请公布日期 1990.03.11
申请号 TW076107919 申请日期 1987.12.23
申请人 庵原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组合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山口干夫;加藤进;神户武;渡濑幸宏
分类号 A01N43/88;C07D285/125 主分类号 A01N43/8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巿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l﹒具有下式(I)之9一苯亚胺基一H一 一1,6一二 双环[4,3,0]壬烷 一7一酮衍生物 式中每一 X和Y为氢或卤素,而z为一 SCHCOOR1其中R为氢或C1-4烷基,而R1 为 C1-6烷基, C5-6环烷基或C3-5烷氧烷基,或 一COO0式中0挣C1-6烷基,或Y和Z一 起形成一O一CH一C一N一连结于苯基, 其中R2为氢或C1-2烷基,而R2为C2-3之 烷基,烯基或炔基。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l项之化合物,其中Z 为一SCHSOOR1式中R和R1系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所界定。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l项之化合物,其中Z 为一SCH2SOOR1式中R1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l项所界定。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l项之化合物,其中Z 为一SCHSOOR1式中R1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l项所界定。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l项之化合物,其有下 式之构造: 式中X,Y和Z系如申请专利范圈第1项 所界定。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化合物,其中Z 为一SCHSOOR'式中R和R1系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l项所界定。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化合物,其中R 为氢或甲基。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7项中任何一项化 合物其中叫为C1-6烷基。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7项中任一项化合 物其中X为氢或氟而Y为卤素。 10﹒如申请专利范围1至7项中任何一项 化合物其中X为氢或氟,而Y为氯。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l项之化合物,其有 下式之构造: 式中x为氢或卤素,Y为卤素,而R1为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l项所界定。 12﹒如申请专利范团第1项之化合物,其有 下式之构造: 式中x为氢或氟,而R1为如申请专利范团 第l项所界定。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化合物, R1为C1-6烷基。 14﹒如申请专利范团第l项之化合物,其有 式之构造: 式中R1为c1-6烷基。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l项之化合物,其有 下式之构造: 式中每一x和Y为氢,氯或氟,而O为C1 -6烷基。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l项之化合物,其有 下式之构造: 式中X为氢或卤素,Y为卤素,而R1为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l项所界定。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化合物,其中R1 为C1-6烷基或C5-6环烷基。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有 下式之构造: 式中X为氢或氟,而R1为C1-6烷基或C5- -6环烷基。 19﹒一种除草组成物包含有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l项所界定之式I除草性有效量化合物 及载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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