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清洁剂组合物及其制法
摘要 含松密度至少650克/升之粒状清洁剂组合物或组份是于高速混合器/成粒器(具搅拌和切割功能)内且在没有增进表面性质之试剂存在下,藉将粒状材料(较佳是喷雾乾燥的)粒化制成。粒状起始材料是由(a)12-70重量%非皂化清洁剂活性材料(较佳是至少含部份非离子清洁剂活性材料)和(b)至少15重量%可溶于水的晶状无机类,包括:聚磷酸钠和/或碳酸钠所构成,且(b)和(a)的重量比是至少0.4:1。
申请公布号 TW147972 申请公布日期 1990.12.21
申请号 TW078103965 申请日期 1989.05.23
申请人 联合利华公司 发明人 彼得.约翰.罗素;唐诺.彼得;麦可.威廉.赫林斯沃斯;提摩西.约翰.普莱斯
分类号 C11D11/02 主分类号 C11D11/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制备具松蜜度至少650克/升之自由流动粒状清洁济组合物或组份之方法,其含处理粒状起始材料之步骤,其中起始材料含(a)12至70重量%非皂化清洁剂活性材料,及(b)至少15重量%可溶于水的晶状无机盐,包括三聚磷酸钠和/或碳酸钠,(b)和(a)约重量比率至少0.4:1且任意含其他清洁剂组份以达重量%,且处理是在具搅拌和切割功能之高速混合器/成粒器内及在没有增进表面性质之精细分割的试剂存在下进行,藉此有效地将粉剂粒化和浓化以便增加松密度至至少650克/升。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粒化是在具几乎垂直的搅拌轴之杯状高速混合器/成粒器内进行。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粒状起始材料至少含部份喷雾乾燥的粉剂。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粒状起始材料之(b)和(a)比为0.4:1至9: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粒状起始材料之(b)和(a)比为0.4:1至5: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粒状起始材料之(b)和(a)比为1:1至5: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粒状起始材料含15至70重量%可溶于水的晶状无机盐,包括三聚磷酸钠和/或碳酸钠。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粒状起始材料含15至50重量%三聚磷酸钠。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粒状起始材料之非皂化清洁剂活性材料至少含部份阴离子清洁剂活性材料。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粒状起始材料是由包括在高速混合器/成粒器内,混合其粒子大小至少100微米之至少1种无机或有机盐及粒状起始材料之剩余物的步骤。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方法,其中盐类是选自硼砂,碳酸氢钠,矽酸钠,三聚磷酸钠,碳酸钠,过硼酸钠,过碳酸钠,柠檬酸钠,氰三醋酸钠,丁二酸钠,硫酸钠及其混合物。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另外含,于粒化完成后,将精细分割的粒状流动辅助物混至粒状材料之步骤。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方法,其中流动辅助物是无定形铝矽酸钠且其加入量为组合物总重之0.2至5.0重量%。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方法,其中流动辅助物是精细分割的晶状铝矽酸钠且其加入量为组合物总重之3.0至12.0重量%。15﹒一种清洁剂组合物或组份,其系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制得且具有小于0.25之粒子孔隙。16﹒一种清洁剂组合物或组份,其系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制得且具有小于0.20之粒子孔隙。
地址 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