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除草剂特性之经取代胺基甲酸基酯类
摘要 及3-位置形成-OCF2 O-基团;R1 为C1 - C5烷基;R2 及R3 为彼此独立为氢,甲基或乙基;X为氧,硫,- SO-或-SO2 -;为氢,卤素,C1-C3烷基,C1 -C3 卤烷基, C1 -C3烷氧基或氰基;且n为0,1或2;及其立体异构物类,其具由有前-及后出现杀草剂特性。这些化合物类的制备及其作为除草剂类的用途被予以叙述。
申请公布号 TW269680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2.01
申请号 TW082108056 申请日期 1993.10.01
申请人 汽巴–嘉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赫曼.连芙勒
分类号 A01N37/18;C07C271/08 主分类号 A01N37/1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 一种式(I)之化合物 其中R为卤素,三氟甲基,氰基,硝基或C@ss1-C@ss3卤烷 氧基;Z为氢或卤素;或Z及R一起在苯环之2-及3-位置 形 成基团-OCF@ss2O-; R@ss1为C@ss1-C@ss5烷基;R@ss2及R@ss3为每个可独立为 氢,甲基或乙基;X为氧,碟,-SO-或-SO@ss2-;Y为氢, 卤素,C@ss1-C@ss3烷基,C@ss1-C@ss3卤烷基,C@ss1-C@ ss3烷氧基或氰基;且n为0,1或2,除了当R为卤素,三氟 甲基,氰基,硝基或C@ss1-C@ss3卤烷基,Z为氢或卤素, 且R@ss2为氢,则R@ss3不为氢之化合物以外;或其一种 立 体异构物类。2.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 ,其中R为氯,溴, 三氟甲基或三氟甲氧基。3.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之化合物,其中Z为氢或氟。4. 根据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中R@ss1为甲基 或乙基。5.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 中R@ss2及R@ss3 为个别独立为氢或甲基。6.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之化合物,其中X为氧或硫。7. 根据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中Y为氟,氯, 甲基,三氟甲基,甲氧基或氰基。8. 根据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化合物,其中R为氯,溴, 三氟甲基,二氟甲氧基,三氟甲氧基,氰基或硝基;Z 为 氢或,在2-或4-位置为氟,或Z及R一起在苯环之2-及3- 位 置形成一-OCF@ss2O-基团;R@ss1为C@ss1-C@ss5烷基;R@ ss2及R@ss3个别独立为氢,甲基或乙基;X为氧,硫,-SO -或-SO@ss2-;且Y为氟,氯,甲基,三氟甲基,甲氧基或 氰基。9.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化合物,其中R 为三氟甲基 或氰基;Z为氢;或Z及R一起在苯环之2-及3-位置形成 一- OCF@ss2O-基团;R@ss1为甲基或乙基;R@ss2为甲基;R@ ss3为氢;X为氧;且Y为氟,氯,甲基或甲氧基。10. 根据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式(I)化合物,其中该化合 物具下式(Ib) 其中Y及n的定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所定义者 。11.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化合物,其中Y为 氟,氯 ,甲基或甲氧基;且n为0,1或2。12. 一种制备式(I)之 化合物的方法,其包含将式(II)之 化合物 其中R,Z,R@ss1及X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定义者,与 式(III)之化合物进行反应, 其中R@ss2,R@ss3,Y及n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所定义 者,反应时触媒存在或不存在,并于一惰性有机性 溶剂中 进行。13. 一种制备如申请专利范第1项之式I化合 物的方法,其 包括于习惯的条件下,偏好以光气或二光气氯甲醯 化式( II)之化合物 ,得到式(IV)之化合物 其中在式(II)及(IV),取代基R,Z,R@ss1及X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中的定义,且接着将此中间产物与式(V) 之化合 物进行反应 其中式(V)之R@ss2,R@ss3,Y及n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 的 定义,该反应于一有机性溶剂及一酸性清除剂,如 三级胺 或 啶的存在下进行。14. 一种制备式(IIa)之化合物 的方法 (IIa), 其包括将一式(VI)之化合物与式(VII)之化合物一起 反应 (VII), 其中在式(IIa),(VI)及(VII)中,取代基R,Z及R@ss1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定义,且X@ss1为氧或硫,该 反应 于压力下,在缺乏溶剂及有催化性剂量之单水氢氧 化锂存 在的条件下,在昇高的温度中进行1到24个小时。15. 一种如式(IId)之2,3-二氟次甲基二氧(硫)酚醚 其中R@ss1及X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的定义。16. 一种除草性组合物,其包括一种如申请专利范围围 第 1项之式(I)化合物,以及一种农化上可接受之载剂 。1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组合物,其包含重量 百分比 由0.1到95%之式(I)化合物,1到99%之一种固体或液体 载 剂,及0到25%,偏好为 0.1到25%,之界面活性剂。18. 一种控制不希望之植 物生长的方法,其包括以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之式(I)化合物或含有此一化合物之 组成物 之除草性有效剂量处理该植物或其局部。19. 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中式(I)之化合物 系以一 0.005到2公斤/公顷的浓度予以应用。20. 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系作为选择性控制 有用植物之收获前后出现的杂草,这些有用植物特 别为谷 物类,稻米,玉米,黄豆类及棉花。21. 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式(I)化合物,其系作为选择 性控制有用构物之收获前后出现的杂草的用途,这 些有用 植物特别为谷物类,稻米,玉米,黄豆类及棉花。2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组合物,其系选择性控制 有 用植物之收获前后出现的杂草,这些有用植物特别 为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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