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制备包含在撑体(1)上之催化活性组成物(10)之触媒之方法,其特征为包含催化活性组成物(10)至少一个成份(4)之反应性先质之喷洒物质被热喷洒于撑体(1)上,及反应性先质被转化以形成成份(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反应性先质之转化系在喷洒时及/或喷洒完成后藉热活化作用进行。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方法,其中使用之反应性先质为金属盐或金属之羟基化合物。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方法,其中使用之反应性先质为草酸盐、硝酸盐或碳酸盐。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方法,其中所使用之反应性先质为氢氧化铝或氢氧化钛。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方法,其中所使用之反应性先质为水铝矿或薄水铝矿或一缩氢氧化钛。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方法,其中使用包含多数反应性先质之喷洒物质。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方法,其中使用之喷洒物质包含共沈淀物。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使用之共沈淀物包含钨与钛。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方法,其中反应性先质在含氧气氛中转化。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方法,其中金属或金属合金系平行于喷洒物质而热喷洒,使金属或金属合金及喷洒物质在喷洒时于其冲击撑体(1)前紧密地混合。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平行喷洒之金属为铝或平行喷洒之金属合金为铝合金。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方法,其中喷洒之喷洒物质为包含各具有低于50m平均粒度之分离粉末之粉末混合物。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方法,其中分离粉末的平均粒度为低于10m。15.一种包含在撑体(1)上之催化活性组成物(10)之触媒,其特征为催化活性组成物(10)藉喷洒物质在撑体(1)上之热喷洒而制备,此喷洒物质包含催化活性组成物(10)至少一个成份(4)之反应性先质,及反应性先质在喷洒之前或之后被转化以形成成份(4)。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触媒,其中催化活性组成物(10)包含多元化合物。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或16项之触媒,其中催化活性组成物(10)包含三元金属氧化物。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或16项之触媒,其中催化活性组成物(10)具有40至100平方米/克之BET表面积。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触媒,其中催化活性组成物(10)具有50至70平方米/克之BET表面积。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或16项之触媒,其中撑体(1)具有低于1毫米之厚度。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触媒,其中撑体(1)之厚度小于100m。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或16项之触媒,其中撑体(1)包含铬-铝钢。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显示横跨本发明触媒之撑体及藉热喷洒涂布于该撑体上之催化活性组成物成份之横切面; |